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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市潼湖镇镇村干部“大储备”人选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24 17:31:15

惠州市潼湖镇镇村干部“大储备”人选公开招聘公告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实施镇村干部“大储备”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惠市组通〔2021〕31号),进一步充实基层党建工作队伍,根据《惠州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若干措施》(惠市人社〔2019〕89号)有关规定,我镇决定公开招聘镇村干部“大储备”人选。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党建联络员2名。

(二)村(社区)“两委”班子储备人选5名。

二、薪酬待遇

根据岗位确定薪酬待遇。

(一)党建联络员,按照镇编外人员进行管理,经考试合格录用者,试用期3个月,经试用期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薪酬待遇按照不低于8.1万元/年标准执行(含“五险一金”个人和单位缴纳部分)。

(二)村(社区)“两委”班子储备人选,按照镇编外人员进行管理,经考试合格录用者,试用期3个月,区财政落实不低于3000元/月待遇(不包含镇村两级工作补助)。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坚定不移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与敌对势力、黑恶势力、邪教势力作斗争;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党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

1.党建联络员,必须是中共党员、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村(社区)“两委”班子储备人选,必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社区储备人选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5周岁及以下。村储备人选必须具有本村户籍或户籍不在该村但在本村居住满1年以上,社区储备人选必须具有本镇户籍,符合村(社区)“两委”干部人选条件审查有关规定。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政治不合格。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言论,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有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言行的;确属弄虚作假、伪造手续或采取不正当手段发展入党的;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存在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拉帮结派、团团伙伙问题,成为宗族或其它利益团体代言人的;作风不严不实,不担当,不作为,“四风”问题突出的;近五年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2.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相关规定受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或者尚未解除纪律处分的;

3.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违反刑法,被调查期间或曾受到刑事处罚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调查期间或曾受到治安拘留处罚的;违反其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被调查期间或曾受到处理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撤销的;

6.近2年,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7.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及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8.参加粤东西北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聘用后未满规定服务期的;

9.患有严重疾病无法正常履职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时间为2022年10月24日至2022年10月28日。

(二)接受报名

1.本次报名采用电子邮箱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4日-2022年10月28日(于10月28日24时截止,以邮箱报名时间为准,逾期报名无效);

3.报名邮箱:thzdjb@hzzk.gov.cn;

4.报名要求:

有意报考及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向潼湖镇提出报名申请,将报名需提供的材料扫描件(电子文档)发送到邮箱(邮件标题:考生姓名+“招聘岗位”+“岗位代码”)。资料通过审查后我镇工作人员将以邮件或短信方式通知。如考试时间、地点有变将以短信方式另行通知。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扫描复印件(一式一份,原件备查);

(2)学历、学位证书扫描复印件(一式一份,原件备查);

(3)一寸彩色纸质照片3张(一份电子版照片);

(4)《潼湖镇公开招聘镇村干部“大储备”人选岗位报名表》(必须提供电子文档word格式,按照文档内填写要求填写+扫描件);

(5)党员证明;

(6)《疫情防控承诺书》(一式一份,提供扫描件);

(7)与招聘要求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一式一份,原件备查)。

5.注意事项:

(1)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准确把握报考岗位具体条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得报考多个岗位。

(2)年龄、服务期的计算,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均为报名截止之日止。

(3)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信息则取消报考资格。

(4)报考人员报名表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责任自负。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不得由他人代报名。

(5)考生自报名至面试结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及时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6)考生须持48小时内阴性核酸检测结果到笔试、面试地点参与笔试、面试环节。若考生因未持48小时内阴性核酸检测结果而进入不了笔试、面试地点导致缺考的由考生自负。

(7)国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按要求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以上材料,根据报考岗位要求,结合本人实际提供。

(三)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年龄、学历、政治面貌等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情况不实的,发现后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集中考试

由潼湖镇党建办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两类岗位在同一时间笔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围绕农村基层干部日常工作、党务知识等内容设计题目。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对象:

在笔试合格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照招聘岗位与笔试人数1:3的比例(含并列成绩)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照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过程中,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在报名材料中发送虚假照片的,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执行。

①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②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根据考生面试情况划定,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3.考试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最终名次按总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确定,如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笔试、面试的总体成绩不合格的人员不予录用。

(五)体检

按招聘岗位数,依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选择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相关费用由考生个人负担。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实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六)考察

党建联络员、村(社区)“两委”班子储备人选考察,由镇党委相关线室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提出考察意见。

(七)拟聘用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党建联络员须在镇进行公示;村(社区)“两委”班子储备人选须在镇和村(社区)公示,公示时间均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者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由镇党建办统筹,按规定程序办理入职聘用手续。

(八)递补聘用

出现下列情形,可在同一岗位按照合格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是否递补,由招聘考试组织单位研究决定。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1.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通过的;

2.考生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

3.考生放弃择岗或被取消择岗资格的;

4.考生考察不合格、未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等被取消录用资格或者考生放弃录用的。

(九)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我镇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2.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考生疫情防控须知》,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并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密切关注考区疫情防控要求。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附件。

(二)本次集中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资格审核贯彻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本次招聘在疫情防控常态化防控下开展,考生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广东省2022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附件3)。

(五)本招聘公告由潼湖镇党建办负责解释,未尽事项,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 潼湖镇公开招聘镇村干部“大储备”人选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潼湖镇公开招聘镇村干部“大储备”人选岗位报名表.doc

附件3 :广东省2022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潼湖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