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聚优才”—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2023年公开招聘高素质教师公告
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地处珠江三角洲东部,毗邻香港,西靠深圳、东莞,南临大亚湾,是“深莞惠1小时经济圈”的枢纽中心,是一座区位优越、产城融合的现代活力之都,是一片生态优美、宜居宜业的创新创业热土。惠阳辖区面积915.6平方公里,常住人口61.83万人。惠阳文化积淀深厚,教育源远流长,历来有崇文重教和尚雅好学的优良传统。客家文化、革命传统文化、华侨文化交相融汇,为惠阳教育的沃土积淀了厚重的底蕴。惠阳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深入开展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事业取得显著成就,全区所有镇(街道)均为广东省教育强镇(街道),是广东省教育强区、全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先进地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和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进惠阳教育稳定持续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等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我区决定赴华中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设点公开招聘一批教师。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招聘对象
(一)招聘岗位
中学及中职教师100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附件2)。
(二)招聘对象
1.普通高校教育教学专业应往届硕(博)士研究生,具有与招聘学科相符的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学历,且取得学士学位,研究生专业与本科专业一致;
2.教育部直属或省部共建师范大学列入国家招生计划的师范类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附件7)。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政治素质、道德品行;
(四)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爱心;
(五)具有履行所应聘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能适应招聘岗位工作;
(六)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学科专业相符,具有相应层次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同系列高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可报低层次对应的学科,下同),取得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
(七)年龄要求:年龄一般要求18-30周岁(1992年4月3日以后出生),具有中学(中职)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7年4月3日以后出生,所持职称须与报考学段一致),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40周岁(1982年4月3日以后出生)。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惠阳区在职在编教师;
2.有违反师德行为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及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定向和委托培养的毕业生;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接受报名→现场确认(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需提交材料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请有报考意向的考生扫描识别招聘二维码(附件5)进行网上报名或到现场进行现场报名,具体报名确认以现场确认为准。
(二)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
第一场:2023年4月10日上午9:00至2023年4月15日下午17:00前(节假日正常报名)
第二场:2023年4月17日上午9:00至2023年4月21日下午17:00前(节假日正常报名)
2.现场报名和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第一场:华中师范大学(武汉)
现场报名和现场确认(资格审核)时间:
2023年4月14日至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地点:华中师范大学校本部就业处B111招聘大厅
第二场:华南师范大学(广州)
现场报名和现场确认(资格审核)时间:
2023年4月20日至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西6一楼)
说明:第一场招聘按附件1设岗,第二场招聘视第一场招聘岗位空缺情况设岗,第二场招聘岗位表和报名二维码将在后续的招聘补充公告中发布,具体事宜以招聘补充公告为准。
(三)现场确认(资格审核)需提交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大一寸免冠近期彩照3张;
2.《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3)和《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招聘教师提交材料目录表》(附件4);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各学年各学科完整成绩单(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后面注明师范方向的可不提供)、学校出具的师范生证明(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后面无注明师范方向的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职在岗教师提供);
4.以研究生身份报名的考生须提供本科学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各学年各学科完整成绩单(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后面注明师范方向的可不提供)、本科学段学校出具的师范生证明(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后面无注明师范方向的须提供);
5.与报考职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符合职位报考条件的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6.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7.广东省“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需提供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申请相关项目加分考生需提供);
8.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9.获奖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根据报考岗位要求,结合本人实际提供,均需拍成(扫描)清晰照片上传网上报名系统或现场报名提供,同时须于现场确认(资格审核)时按顺序提供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由招聘工作小组工作人员审核后留复印件,将原件退回考生。
(四)领取笔试准考证
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于报名确认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五)报名注意事项
1.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时请务必按系统操作要求,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和上传相关报名材料,一旦点击“确认提交”,所填写资料将不能修改,由此出现的任何相关问题,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2.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请考生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照岗位招聘条件进行报考。
3.此次招聘专业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6)进行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所学专业。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现场报名确认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年龄、服务期等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之日。
5.2023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公告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
6.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公告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7.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时需提供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8.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第一时间如实报告情况,并终止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后续行为,招聘单位不再将其列为笔试、面试、体检人员。
9.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核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最终依据。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相关事项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或存在弄虚作假问题的,一经查实,即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
第一场招聘的笔试时间初定4月16日,地点初定华中师范大学校本部;第二场招聘的笔试初定4月22日,地点初定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最终以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2.笔试内容
统一考查教育综合能力(综合卷)。
3.笔试成绩
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将在惠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区人社局、区教育局频道上公布,考生自行登陆网站(http://www.huiyang.gov.cn/hzhyjyj/gkmlpt/index/)查询。
(二)面试
1.面试对象
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含并列成绩)确定面试对象,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进入面试的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须于面试名单公布前主动提出。
3.面试组织
(1)面试时间及地点:第一场招聘的面试时间初定4月17日,地点初定华中师范大学校本部;第二场招聘的面试时间初定4月23日,地点初定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最终以后续面试公告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3)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
第一场招聘体检时间初定在4月18日上午,第二场招聘体检时间初定在4月24日上午,最终以现场通知为准。体检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列为体检对象。体检对象须在规定时间统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将在惠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区人社局、区教育局频道上公布,请考生持续关注。
七、组织考察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将严格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八、拟聘用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惠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区人社局、区教育局频道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无特殊情况者,确定为聘用对象的考生须按录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调配或调动手续,并签订《广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其聘用资格自动取消。如有特殊情况者,需书面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并征得同意后,方可延期。
十、聘用待遇及相关规定
(一)获聘人员须与惠阳区教育局签订任教承诺书,服从区教育局的统一调配,否则不予聘用。自办理人事关系起须在受聘单位服务满5年。
(二)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约定试用期,执行国家、省、市和我区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含调入)资格。
(三)进入体检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承诺服从安排并在规定或约定期限内报到等,如有违约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递补规定。因应聘人员资格审核、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是否递补,由招聘考试组织单位研究决定。递补工作一般于招聘单位首批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完成,最迟不超过本次招聘周期。
(五)加分规定。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自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之日起3年内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笔试成绩合格者,笔试成绩加10分。笔试成绩发布前,区教育局组织符合加分规定的考生进行加分资格审核。
(六)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十一、考务咨询
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752-3768311,具体招聘问题请咨询惠阳区教育局:18902669981(节假日正常接受咨询和报名)。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及岗位表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十二、纪律与监督
招考过程接受惠阳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和惠阳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区教育局 0752-3826153
区人社局 0752-3768936
十三、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惠阳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
1.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2023年公开招聘高素质教师岗位分配明细表(华中师范大学专场)
2.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2023年公开招聘高素质教师岗位表(华中师范大学专场)
3.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4.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招聘教师提交材料目录表
5.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公开招聘教师网上报名系统使用说明
6.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7.教育部直属或省部共建师范大学名单
惠阳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4月3日
附件1: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2023年公开招聘高素质教师岗位分配明细表(华中师范大学专场).pdf
附件2: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2023年公开招聘高素质教师岗位表(华中师范大学专场).pdf
附件5: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公开招聘教师网上报名系统使用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