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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龙门县应急管理局招聘编外人员和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08 10:08:52

龙门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和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龙门县应急管理局决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和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以下简称专职安全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编外人员和专职安全员岗位(详见:附件1)。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参照现行编外人员薪酬标准执行。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时间:5个工作日(即2023年8月8日至2023年8月14日)。公告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公布。
 
(二)接受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县应急管理局具体负责实施。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至8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报名地点为:龙门县迎宾大道699号(龙门县应急管理局二楼会议室)。报考人员需提供如下证件和材料:
 
1.报名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报考编外人员填写附件2,报考专职安全员填写附件3);
 
2.居民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3张。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要求,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第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为确保报考人员诚信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和代报名,报考人员须本人携带全部报名资料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报名。
 
(四)领取准考证
 
由县应急管理局统一制作准考证。准考证的发放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本人确实不能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的,可由他人代领。代领人必须凭本人和考生居民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领面试准考证。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面试和体检。
 
(五)考试
 
1.直接进入面试。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
 
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统一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公布。
 
(六)体检
 
1.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数,在面试合格分数线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实施。
 
(七)考察
 
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结束后,要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由考察组全体成员签名,并经单位审核盖章。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公示与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根据招聘名额,由县应急管理局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合同。
 
(九)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该岗位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的考生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附件。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本次集中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本公告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龙门县应急管理局咨询电话:0752-7797050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龙门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