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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合同制人员招聘14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12 13:25:42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合同制人员招聘公告(第二批)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简称“江门幼专”)是江门市教育局举办、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公立普通高等学校,是粤港澳大湾区第一所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建校基础是江门幼儿师范学校,于2019年招收第一届大专生。
 
  学校位于江门市江海区朝翠路1号,占地面积300亩。学校按7500人规模设计,总投资9.78亿元,校园建筑面积达17.08万平方米。学校大专新生报到率连续三年超过93%,远超其它同类学校。
 
  学校设置学前教育、早期教育、小学英语教育、体育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舞蹈教育、商务英语等8个专业,纸质图书45万余册,电子图书33万余册,科研仪器设备完善,可满足各专业学生实践实训教学需求。
 
  学校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粤港澳大湾区,服务“一带一路”倡议,教学质量优秀,专业优势突出,学、研特色鲜明,朝着“为全省学前教师教育提供示范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目标迈进。
 
  为适应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各类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
 
  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或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社会人员。(招聘岗位年龄条件的计算以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其他条件要求见《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存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印发《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印发《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不符合情形的;
 
  7.出现师德违规行为的。
 
  三、薪酬待遇
 
  合同制人员为非事业编制人员,按有关规定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并计发薪酬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4年6月12日-2024年6月21日17:00。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需在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应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附件1),每人限报1个岗位,提交报名后无法更改。
 
  2.应聘人员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材料,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错误,导致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考试、聘用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3.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报考相应岗位所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为 2024 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
 
  4.应聘人员需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同时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压缩后发送至jmyzrsc@163.com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需提交材料如下:
 
  (1)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应聘人员信息表(附件3);
 
  (3)身份证扫描件(图片格式或PDF格式);
 
  (4)职称证书扫描件(PDF格式,无职称者不需提供);
 
  (5)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扫描件(PDF格式);
 
  (6)普通高等教育所有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国(境)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PDF格式);
 
  (7)尚未毕业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毕业生推荐表等有关证明材料;
 
  (8)按专业相近规则报考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所设专业相近的意见材料、经就读院校或该院校教务处盖章确认的专业课程成绩单,以及课程对比情况说明。非按专业相近规则报考的,无需提供。
 
  注:序号(3)-(8)材料须按顺序粘贴至附件4。
 
  5.资格审查贯穿人才招聘考试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本招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要求的,或在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取消应聘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五、考试
 
  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人事公告专栏进行发布,初审未通过的人员,恕不一一通知。考试形式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或复查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人事公告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入职,逾期未报到者按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处理。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
 
  (二)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界限计算以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三)招聘岗位中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公务员专业目录》)设置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代码为4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该“学科”下的“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
 
  若所学专业为《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旧专业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
 
  (四)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学校可按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具体以学校公布为准。
 
  (五)聘用人员须服从学校统一调配以及用人部门的工作分工和安排,原则上专任教师需安排到党政管理部门、二级学院等兼任行政管理工作至少1年时间。
 
  十、联系方式
 
  校址: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朝翠路1号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邮箱:jmyzrsc@163.com
 
  联系电话:0750-3986815
 
  联系人:何老师、李老师
 
  附件:
 
 
 
 
 
 
  人事处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