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揭东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第二批)
为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推动我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经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批准,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决定开展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设165个岗位(高中教师岗位36个、初中教师岗位37个、小学教师岗位92个),招聘教师212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揭阳市揭东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现役军人及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6.在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7.定向生或委培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具体要求
1.学历学位要求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应聘人员须同时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应聘人员可以以非最高学历报考,但必须符合招聘岗位的学位、专业和教师资格等要求。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专业要求
(1)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岗位要求是六位代码的专业,则只有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岗位要求是四位代码的,则其相应的下一层级的六位代码的专业也符合要求。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
(2)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
(3)应聘人员应按《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附件2)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专业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
(4)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课程与教学论(专业代码为A040102)”“学科教学硕士(专业硕士)(专业代码为A040113)”的研究生,按其专业研究方向报考对应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小学教育硕士(专业硕士)(专业代码为A040115)”“小学教育(专业代码为B040107)”的,按其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报考相应的小学岗位,若其专业没有列出培养方向的,则以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上的学科报考相应的小学岗位。除以上列明的专业及《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3.教师资格证要求
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应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可报考高中、初中、小学教师岗位,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可报考初中、小学教师岗位,小学教师资格只能报考小学教师岗位)。
4.其他要求
(1)国有企业单位的在职正式人员,报考必须事先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于资格复审时提供。
(2)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如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等)均应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时间以证书落款日期为准。
四、加分规定
(一)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截至本次招聘报名首日3年以内的,笔试成绩加10分。
(二)根据《揭阳市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工作意见》(揭市组通〔2009〕31号)规定,在村任职满2周年以上,截至本次招聘报名首日离开岗位3年以内的,笔试成绩加10分。
符合加分规定且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7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期间,向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人事股提供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其中符合加分规定第一项条件者,应提供广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符合加分规定第二项条件者,应提供聘任合同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颁发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进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仔细查阅公告,明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为方便联络,请所有应聘人员准确填报手机号码并在应聘期间保持手机畅通。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1日上午9:00至7月5日下午5:00。逾期不接受报名。
3.报名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不得兼报。
(2)报名与考试时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上传材料清单
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以下材料:
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电子照片(要求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②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③学历材料扫描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生证和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④教师资格证书扫描件(已参加认定但未取得证书的,提供认定机构受理凭证)。
⑤符合加分条件的应提供相关证书和合同的扫描件:“大学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4)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中填写专业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未如实填写的,造成报名系统无法识别以及其他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5)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报名操作,不要错过报名时间,也不要等到最后才匆忙报名,以免因网络原因影响报名。
(6)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报名后,网上报名系统自动进行校核初审,不再进行人工资格初审。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报名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报名所需上传的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用原件进行扫描,并按报名需提供材料顺序整理后上传。
(二)报名确认
1.应聘人员需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http://www.qgsydw.com)进行考试网上报名确认。
2.网上确认时间为2024年7月9日上午9:00至7月10日下午4:00。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应聘人员报名不成功。
3.网上确认参加考试的操作方式: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查询统计——报考情况查询——报考地区选择“广东省揭阳市”——搜索——选择所报考岗位并确认参加考试。
4.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应聘人员才能参加本场招聘的笔试以及后续的各项环节。
(三)打印准考证
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应聘人员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于2024年7月15日至7月16日自行登录报名网站(http://www.qgsydw.com)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笔试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7月17日上午9:00-11:00,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笔试内容。《教育公共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招聘系统统一公布,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5.笔试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须凭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五)面试
1.入围面试人员。在笔试成绩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入围人员名次并列的,一并列为入围面试人员。
2.资格复审
(1)面试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应对照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应证书、证明材料。资格复审时须本人到现场参加,本人提交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作为资格复审的依据。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即取消其报名、考试、体检、考察或聘用资格。
(2)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提供以下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在报名系统统一用A4纸打印),并在承诺栏签名。如填报错误或虚假信息,责任自负。
②身份证。
③笔试准考证。
④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⑥教师资格证书。
⑦国有企业单位的在职正式人员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⑧符合加分条件的应提供相关证书和合同。
以上证件或证明材料需与网上报名上传材料一致,均要求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无法提供原件的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
3.面试方式。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主要包括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职业道德等方面情况。面试时间为每人12分钟。同一岗位面试人员由同一评委组在同一时段采用同一试题开展面试。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5.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6.考试综合成绩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
1.确定体检人员。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的体检人员。
2.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组织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要求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主要内容包括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公告及招聘岗位要求。经考察,有违法或严重违规等不良记录,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考察人选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供考察所需的学生档案或有关证明、证件的,取消应聘资格。考察合格的人员列为拟聘用人选。
(八)公示与聘用
1.公示。拟聘用人选将在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频道: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揭阳市揭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第一个聘期为五年,五年内不得要求工作调动。聘用人员获聘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时上班的,以放弃聘用资格处理。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享受揭阳市揭东区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招聘单位相关福利待遇。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级基数。
(二)严肃公开招聘考纪考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三)本次招聘的相关通知、公示请在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频道: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上查询。网址:http://www.jiedong.gov.cn/bmpd/jysjdqjyj/index.html。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揭阳市揭东区教师招聘考试命题、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五)应聘人员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请妥善保管。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663-3264640(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人事股)
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