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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广东揭阳市揭东区招聘教师及教辅人员114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16 09:31:36

揭阳市揭东区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及教辅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等有关规定,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区教育局、区妇女联合会公开招聘教师及教辅人员。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岗位

招聘共95个岗位(分为A、B两类岗位),招聘教师及教辅人员114名,其中:高中教师24名,初中教师9名,小学教师66名,幼儿园教师14名,教辅人员1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揭阳市揭东区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及教辅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面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其中报考小学音乐、美术、体育教师岗位,幼儿园教师岗位及教辅岗位的人员应具备普通高等学校大专以上学历,其他教师岗位报考人员应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6年6月29日以后出生)。

2.户籍要求:报考县城所在地学校(A类岗位)的人员,不受户籍限制。报考非县城所在地学校(B类岗位)的人员,须具有揭阳市区户籍(含揭东区、榕城区,或生源地户籍属上述户籍);已婚的,夫妻一方户籍符合上述条件。户籍以及结婚证确认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报考教师岗位的人员须持有相应要求的教师资格(教师资格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已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报考人员可报考高中、初中、小学教师岗位;已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报考人员可报考初中、小学教师岗位;已取得小学教师资格的报考人员可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已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报考人员可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

5.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各岗位的专业要求详见《揭阳市揭东区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及教辅人员岗位表》(附件1)。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现役军人。

2.国家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单位的在编在职(含试用期)人员。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享受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招聘单位相关福利待遇,执行试用期相关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在2022年6月29日上午9:00至2022年7月1日17:30期间将填写准确完整的《揭东区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及教辅人员报考名册表》(附件2)、身份证的正反两面扫描件以添加附件的形式发送至揭东区教育局人才中心邮箱:jdjyrczx@163.com,工作人员收集邮件后会回复“确认邮件”,逾期邮箱将拒接报名邮件。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人员须认真校对邮件后再发送,邮件不得重复发送,报考岗位以电子邮件报名为准,不得更改。

(二)资格初审

1.收到“确认邮件”的报考人员须本人于2022年7月4日至7月6日(按上班时间)到揭东区教师发展中心(原揭东区教师进修学校)现场上缴材料,逾期不予受理(视疫情情况,如有特殊,另行通知资格初审时间)。

2.现场初审须提供以下材料:

(1)《揭阳市揭东区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及教辅人员报名表》(附件3,一式两份)。

(2)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

(4)有效的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户口,复印件需复印户主页和本人页)。

(5)教师资格证书(原件验核,复印件一式一份)。

(6)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

(7)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相片1张。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4.报考注意事项

(1)现场资格初审只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报考岗位以电子邮件报名为准,现场不得更改。

(2)证书、证明材料提交原件及复印件的,待查验后退回原件。

(3)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二年内不得报考。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学历、学位等)均应在2022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5)本次所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和代码均参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

(6)经招聘工作办公室资格初审合格后,发给笔试准考证。发放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地点等信息将在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频道: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通知。

(三)笔试

报考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知识,报考教辅(会计)岗位的笔试内容为会计专业知识,卷面满分15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合格分数为8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的取消招聘资格。笔试成绩出来后,按招聘岗位分类在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频道: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公布。笔试工作按高考等级要求由区教育局、区妇女联合会组织实施,笔试试卷的命题、印制、评卷等工作,委托有关部门负责。

笔试时间:2022年7月16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确定面试人选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同一岗位入围最后一名分数出现多人并列的,按笔试试卷成绩第一题分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入围人选。若再出现相同,则按第二题往下类推。

(五)资格复审

1.面试前,区教育局、区妇女联合会对面试人选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对面试人选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现场复审须提供以下材料:

(1)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2)有效的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4)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5)提供个人征信报告(原件,须本人持身份证到人民银行各网点打印)。

2.复审过程中,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二年内不得报考。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面试资格递补

面试人选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或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根据确定面试人选要求递补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在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频道: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公布。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面试通知在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频道: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公布。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了解报考人员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思维反应、应聘动机等方面情况,按100分制计分,但不计入考试总成绩,只按60分以上为合格,不足60分的为不合格,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入围体检。面试实行现场评分、计分和公布分数。

3.不按规定参加面试或面试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七)体检

经面试合格的报考人员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组织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要求执行。不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取消招聘资格。体检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由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经考察,有违法或严重违规等不良记录,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毕业生就业安置政策的,不予聘用。考察人选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供考察所需的学生档案或有关证明、证件的,取消应聘资格。考察合格者列为聘用人选。

(九)公示

区教育局、区妇女联合会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聘用人选,在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频道: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十)核准和聘用

1.核准。聘用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区教育局、区妇女联合会确定聘用人员,按管理权限分别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核准。

2.聘用。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第一个聘期为五年,其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聘。聘用人员获聘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时上班的,以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空缺名额不再递补。获聘人员五年内不得要求调动。

3.缺额情况。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考生自动放弃招聘或出现招聘人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六、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报名前须注册使用“粤省事”小程序(操作流程:微信→小程序→粤省事→粤康码→健康申报→个人自查健康申报→如实申报健康情况→提交),现场报名确认前提前在粤康码上进行每日健康申报,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等情况,持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的考生方可参本次公开招聘。参加考试人员在考试14天前及时申领“粤康码”,每日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并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密切关注所在考区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考生须提供48小时内广东省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考前14天内有广东省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有省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旅居史,以及考试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报考人员不能参加考试。

(二)所有人员在进入公开招聘工作场所时,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行程卡等电子健康码绿码及行程卡无异常,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但不能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验核。如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现场。本次考试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频道: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通知。

七、其他事项

(一)本方案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级基数。

(二)严肃公开招聘考纪考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三)本次招聘的相关通知、公示请在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频道: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上查询。网址:http://www.jiedong.gov.cn/bmpd/jysjdqjyj/index.html。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五)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请妥善保管。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教育局、区妇女联合会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663—3264640(区教育局)

0663- 3263631(区妇女联合会)

招聘监督电话:0663—3258608(区人社局)

揭阳市揭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

揭阳市揭东区妇女联合会

2022年6月15日

附件1:揭阳市揭东区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及教辅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揭东区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及教辅人员报考名册表.xls

附件3:揭东区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及教辅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4: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