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来县教育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动我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惠来县委、惠来县人民政府同意,县教育系统2022年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人数
惠来县教育系统2022年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27人(具体招聘单位和人数及学历要求等详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5.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现役军人及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人员;
6.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年龄要求
应聘人员年龄一般要求为18-35周岁(即1987年8月17日至2004年8月17日期间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1年8月17日以后出生)。
五、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工资待遇按我县当前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符合相关人才政策补贴条件的,可享受我县相关人才政策补贴。
六、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于2022年8月17日至19日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考生报名系统注册,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电子照片(要求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根据报考的岗位资格条件填写个人资料,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的应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有户籍限制的岗位应提供)、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有关资料在5份(含)以内的请勿以压缩包形式上传),并确认报名。报名平台将对考生报名资料与岗位资格条件的关联性进行初审。报考人员须按规定的条件、时间进行报名,应详细、认真阅读公告,准确把握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诚信报名,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网上资格初审:8月20日至23日,县教育局对报名成功的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初审确认。
(三)打印准考证
经网上资格初审确认的报考人员应于8月24日-26日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视同放弃报考资格。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考试聘用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2.报考人员需明确招聘岗位类别和招聘岗位,但不需明确报考具体招聘单位。
3.报考类别学科岗位对应的专业要求详见附件2。报考者应按《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应对应《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4.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即2022年8月17日)之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报考者应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报考。在试用期1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6.报考者必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弄虚作假、伪造证明材料或考试作弊等行为,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7.报考者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报名操作,不要错过报名时间,也不要等到最后才匆忙报名,以免因网络原因影响报名。
七、加分规定
1.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的有关规定,参加本次招聘的“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取得省核发的合格证,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的,笔试成绩加10分。
2.国有企业在岗人员和“三支一扶”在岗人员报考,报考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由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八、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2年8月28日上午9:30-11:00
2.笔试地点:惠来县第一中学高中部
3.笔试科目:本次笔试共命制二套题。
(1)教育类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能力测试(一)
(2)校医类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能力测试(二)
主要测试从事本类别岗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与基本素质。
考试时间为90分钟。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
笔试成绩将在惠来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ilai.gov.cn/bmzz/hlxrlzyhshbzj/index.html)公布。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依各类别学科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定名次,按招聘类别学科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含并列分)。若出现招聘类别学科岗位报考者笔试成绩合格人数少于类别学科岗位招聘人数,则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二)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将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合格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惠来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成绩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类别学科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九、体检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验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组织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要求执行。经体检合格者,方可参与择位。
十、择位
在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同一类别学科岗位中进行现场公开择位(不含特殊教育学校)。若不按规定时间到现场参加择位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择位后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
十一、递补
若现场择位后仍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可进行递补。递补对象在未被确定为面试对象的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依同一类别学科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同一类别学科岗位空额1:1的比例再次确定面试对象(含并列分),并组织第二轮面试。第二轮面试对象公布后不再递补。
第二轮面试合格者按上述程序进行体检和择位,择位后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
十二、考察
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十三、确定拟聘人选及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四、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县教育局确定拟聘人员,报县人社局审核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经本次公开招聘获聘用人员,应承诺在用人单位服务满5年,服务期内不予办理调动。
十五、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笔试;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由惠来县人社局商惠来县教育局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有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十六、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不指定参考用书和学习资料。考试费用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惠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