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惠来县2023年校园现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满足我县教育事业对优质师资的需求,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的精神,经惠来县人民政府同意,惠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来县教育局定于2023年5月5日至7日到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现场设点开展校园招聘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参加本次招聘的单位共有10所学校,即惠来县第一中学、惠来县华侨中学、惠来县第二中学、惠来县神泉中学、惠来县隆江中学、惠来县慈云世铿中学、惠来县葵潭中学等7所完全中学以及惠来县教师发展中心、惠来县特殊教育学校和惠来县幼儿园,共招聘教师157名。具体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及人数详见附件1。
二、学历及专业要求
1.高中、教师发展中心教师岗位
普通高等院校(原第一批本科院校)本科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含2021-2023年毕业且未就业人员)及普通高等院校博(硕)士研究生毕业(非师范类专业 的,本科学历应为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
2.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
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含2021-2023年毕业且未就业人员),专业应为特殊教育类专业。
3.幼儿园教师岗位
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含2021-2023年毕业且未就业人员),专业应为学前教育专业。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扎实的文化基础知识、良好的语言表达、教育教学能力、专业素养,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选择相近专业报考的人员,应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身体健康、仪表端正、口齿清楚,经体检符合标准。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4月26日后出生);博(硕)士研究生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83年4月26日后出生)。
6.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7.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承诺在正式办理聘用前须取得招聘岗位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3.惠来县在编在岗教师;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工资待遇按我县当前所应聘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符合市县人才政策补贴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人才补贴,具体补贴标准见附件6和7。
五、招聘方式
本次校园招聘采取在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设点报名、面试和签约的形式进行。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投档确认方式。
(1)网上预报名:应聘者请于2023年4月26日至28日前将填写准确完整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广东省惠来县2023年校园现场公开招聘教师报考名册表》(附件3),发送至惠来县教育局人事股邮箱:jyks2400@126.com。
(2)现场投档确认:经网上预报名后的应聘者应于5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到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西六宿舍南面就业广场现场投档确认并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中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报名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2.报名要求。
应聘者须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投档确认,如不到现场投档确认的视同自行放弃应聘资格。应聘者只能选择报考1个岗位。应聘者现场投档确认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上网自行下载双面打印,应带有电子照片);
(2)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就业推荐表、学生成绩单、学生证及学校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
(3)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4)《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
以上证件、证明材料均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待查验后原件退还应聘者。
(二)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形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表达能力、分析能力、言行举止、岗位匹配性等方面情况,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0分钟。
面试地点:2022年5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地点为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时间和具体地点将以短信方式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具体事项将在现场投档确认时通知应聘者,如不按通知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面试成绩于5月7日在面试地点和惠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三)拟聘用人选确定
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的高低与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按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同一学科招聘条件从考生面试成绩合格者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调剂。拟聘人员初定于5月7日下午2:30—5:30在招聘现场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与招聘单位签订《2023年广东省惠来县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就业服务协议书》。(具体时间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规定和要求,组织体检。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有违法违规或严重失信等不良记录的,提供虚假信息进入面试的不予聘用,已签订的就业协议无效。考察合格者定为拟聘用教师。
七、公示与聘用
经面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惠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惠来县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由惠来县教育局确定拟聘人员,报惠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其中聘用县教师发展中心教师岗位的,须到基层高中学校支教1年,支教结束后回聘用单位工作),服务期限不得低于5周年。
八、疫情防控要求
此次招聘组织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配合做好个人防护。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及时在有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招聘咨询电话:0663-6692400(惠来县教育局人事股)。
惠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惠 来 县 教 育 局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