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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揭阳市财政局债务监测评估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28 10:24:58

揭阳市财政局债务监测评估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抓实抓严政府债务风险监测和防范化解工作,确保债务管理和财政运行更加安全、更可持续,揭阳市财政局债务监测评估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揭阳市财政局债务监测评估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7.相关资格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日,2023年毕业生须于2023年10月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为市直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享受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招聘单位相关福利待遇。
 
被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符合条件人员按《揭阳市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揭市组通〔2021〕6号)精神享受相关待遇。
 
四、报名和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的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线下资格复核”方式。
 
1、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8日9:00至10月12日16:00。
 
2、报考注册
 
报考者登录https://bm.gd-pa.cn/wsbm/index(太亚人事考试报名系统),选择“揭阳市财政局债务监测评估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批次,用本人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在注册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其负完全责任。
 
3、填报岗位
 
报考者注册个人信息后,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公告岗位表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名需上传的材料:
 
(1)身份证材料。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材料。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留学人员和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3)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工作经历等)。
 
招聘岗位中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目录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资格初审
 
审核工作将10月8日开始,10月13日前完成。
 
5、查询结果
 
报考者请于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更改和提交申请资料。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和提交申请材料。
 
6、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请于2023年10月14日15: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7、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请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
 
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执行。确切时间节点和程序以招聘公告为准。
 
五、考试
 
考试由笔试加面试两部分组成,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将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一)笔试
 
笔试由市财政局组织实施。参加笔试人员为完成报名确认的人员。笔试采取试卷作答、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笔试时间初定为10月下旬或11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详见考试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岗位笔试合格人数未到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如果同一岗位考生入围面试的最后一个名额出现考生笔试成绩相同情况,则一并入围面试。面试前,面试对象本人到市财政局进行资格复审,对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不得委托他人,资格复审不通过的不得进入面试,市财政局可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组织。面试由市财政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将另行通知。
 
市财政局将采取在发布招聘公告的官网公布或电话通知方式,通知考生参加笔试和面试的相关事宜。
 
六、体检
 
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基础上,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另行组织面试)。体检由市财政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要求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市财政局承担。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选。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
 
八、公示和聘用
 
市财政局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统一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
 
九、递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市财政局将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方案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其他事项
 
(一)笔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等事项将通过在发布招聘公告的官方网站公布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告知相关报考人员。报考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收到通知信息。
 
(二)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诚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资格审核、体检、考察、公示以及办理聘用手续等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符合招聘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的,将按规定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或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报考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四)报考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可致电市财政局办公室,咨询电话:0663—8239272;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国家规定的节假日时间除外)。有关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五)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六)本公告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
 
 
 
 
揭阳市财政局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