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茂名市化州市卫健系统2024年度公开选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第二批)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推动化州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化州市委、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人才工作的部署,我市拟公开选聘卫生类急需紧缺专业人才4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化州市及选聘单位简介
化州市,位于广东西南部,地处两广(广东、广西)三地市(湛江、茂名、玉林)的交汇中心,毗邻湛江吴川国际机场,有“中国化橘红之乡”“中国长寿之乡”的美誉,是粤西地区目前唯一获得全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国字号”殊荣的县级市。辖17个镇和6个街道,总面积2354.2平方公里,户籍人口179.97万人,城区面积约20平方公里,城区常住人口约30万人,2023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达663.96亿元。建有茂名第四大发展平台临空经济区和粤西最大、建筑面积达12万平方米的化州万达广场。境内河茂铁路、沈海高速、汕湛高速横贯东西,有高速出入口6个,离湛江吴川国际机场仅有31公里。先后获评省教育强市、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以及省县域医共体医防协同试点县、省县域医共体建设高质量发展试验区,南方医院“组团式”帮扶完善介入治疗技术200多项,填补了化州乃至粤西的空白。
化州市人民医院,成立于1934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康复、预防保健于一体的三级综合医院,是广东省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医院、中国肿瘤个体化精准早控早防医共体项目基地、国家健康管理综合服务应用示范基地、国家创伤区域医疗中心县域建设单位、化州市120急救中心、化州市危重孕产妇及儿童救治中心。医院目前开放床位1500张,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在岗职工1415人(正高级职称28人、副高级职称150人、中级职称371人;外聘医学博士40人,硕士研究生10人,本科生586人),开设29个临床科室、9个医技科室;有CT、DR、MR、DSA、腹腔镜、手术显微镜等万元以上的器械1000多台套。2018年以来,医院业务增长率连续3年居全省第一,2019年在全省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排名第7位,2020年建设成立广东省博士工作站,医院卒中中心被评定为国家级综合卒中中心,缺血性“中风”治疗技术在全国1034家防治中心排名第一,2021年11个专科进入中国县市级医院前十强。医院先后获得全国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中国县级医院改善医疗服务标杆医院”、广东省和茂名市“文明单位”“省巾帼文明岗”“学雷锋示范单位”“中国县级医院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团队奖”“国家医共体建设示范奖”。
化州市中医院,始建于1956年6月,现有三个院区(鉴江区总院、河西区分院、三里堂老年康复中心分院),医院占地总面积50.7亩,总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编制床位700张,是一间集医疗、教学、预防保健和康复于一体的综合性二级甲等中医院。全院现有在职职工484人(其中高级职称29人,中级职称93人,初级职称276人),研究生4人,本科学历188人。医院秉承“病人至上,质量第一”的服务宗旨,始终追求“安全、有效、方便、价廉”,赢得社会各界信任和赞誉,多次被评为“好医院”“文明单位”“先进集体”。医院设有骨伤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重症病学科(ICU)、针灸理疗康复科、血液透析科、老年康复中心等10多个临床科室。其中,针灸理疗康复科被评为国家重点专科;骨伤科被省定为省重点专科;内分泌科和骨伤科同时被评为广东省“十二五”中医特色专科;眼科白内障手术、肛肠外科手术、血液透析、老年病科、针灸康复科均为“中医+西医”有机结合治疗疾患的典范。
化州市妇幼保健院,始建于1959年,是一间集保健、医疗、教学、科研、计划生育服务为一体的二级甲等妇幼保健机构,承担着全市妇女儿童的健康保健工作任务。是化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中心和业务培训中心、化州市出生缺陷综合干预中心、化州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化州市危重孕产妇及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宫颈疾病分诊中心、国家“爱婴医院”“三网”监测点、儿童营养监测点、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监测点、分娩镇痛试点医疗机构。医院坚持“妇幼至上、技术至精、服务至诚”的服务宗旨,秉承“厚德、精医、博爱、和谐”的院训,多次获得“好医院”“先进单位”“先进集体”“三八红旗集体”等荣誉称号。现有三个院区,分别为北岸主院区、文仙院区、北岸南路院区,占地面积五千多平方米,建筑面积两万五千多平方米;编制床位200张,在职职工417人,其中高级职称44人,中级职称84人。拥有腹腔镜、宫腔镜、钼靶X光机、美国GE10四维彩色B超、法国SEBIA毛细管血红蛋白电泳仪等一批满足临床多学科需要的先进仪器设备。开设妇科、产科、儿科、综合外科等19个临床科室和检验科、药剂科、超声科、病理科等8个医技科室,其中妇科、产科是我院重点建设专科,儿科是茂名市特色专科重点建设项目科室,新生儿科是茂名市重点“新生儿科重症监护学科”。
二、选聘范围
化州市人民医院、化州市中医院和化州市妇幼保健院选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43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三、选聘对象
(一)选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博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高级职称及以上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计算时间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二)应聘人员的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
四、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备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党纪、政纪(政务)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相关部门审查、调查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以及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选聘程序
(一)选聘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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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时间及地址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7日至6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址:化州市人民医院住院部6号楼十三楼组织人力资源室。
2.报名资料
应聘人员需要准备以下报名资料: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个人简历;
(3)本人身份证;
(4)毕业证、学位证和认证报告(含本科及研究生两个阶段,暂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须提供所在院校就业推荐表和“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5)大学各阶段成绩单、各类资格证书,在校期间干部任职、奖励表彰、中共党员等证明材料;
(6)业务能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专业能力、科研能力、社会实践经验、论文发表情况、专利情况等等)。
(二)资格审核
采取现场资格审核方式,应聘人员须在面试前携带报名材料(1-6项)进行现场审核。选聘工作人员根据纸质报名资料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现场审核,审核后将原件退回应聘人员,留下复印件各1份。资格审核贯穿本次选聘全过程,若发现应聘人员的资格不符合选聘岗位条件,取消资格,不予聘用。
(三)考试
1.考试时间:2024年6月15日上午10点30分。
2.考试地址:化州市人民医院住院部6号楼十四楼。
3.考试方式:采用“面试+心理能力测试”的形式。
(1)面试。
主要以医学类专业知识问答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医学基础知识及相关岗位专业知识。面试总分为1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为75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2)心理能力测试。
心理能力测试安排在面试之后,通过问卷或问答的形式对考生进行心理能力测试,考察应聘人员的性情、意志、品质以及反应等心理素质情况。心理能力测试成绩在160.00分以下为合格,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签订就业意向书
1.通过面试及心理能力测试的应聘人员,由面试工作领导小组按岗位选聘人数由面试成绩高至低依次等额确定签约人选。
2.报考职位组(包括2个以上不同的具体职位)的应聘人员,按照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所报考职位组中选择一个具体职位,确定为该职位的签约人选。
3.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则根据主评委分数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名次,如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则以学历高者优先,如上述办法仍不能区分的,采用抽签办法确定。
(五)体检
1.签约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
2.签约人选应按时依规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在化州市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告,请签约人选密切留意。
3.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体检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体检结论通知签约人选。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签约人选确定为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选聘条件。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和聘用
1.经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化州市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收到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3.新选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被聘用人员在我市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因个人违约解除人事关系的,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八)注意事项
1.本次选聘的专业及专业代码均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目录专业名称、代码不完全一致的,以及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可结合其课程设置和培养目标实际情况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学校教学主管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及设置依据说明等材料,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一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2024届毕业的提供相应学籍证明材料)。
2.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应聘人员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4.选聘时间地点若有变动,将及时在化州市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告,请应聘人员密切留意。
六、管理和待遇
(一)提供平台。选聘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根据实际情况,可安排到重点项目、重点工作压担子培养锻炼。经考核合格,对德才表现好、业绩突出的高素质年轻干部进行提拔使用。
(二)发放补贴。工资福利等按化州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标准执行。除此以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根据《化州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实施办法》规定,可享受生活补贴、安家补贴和购房补贴合计15万至25万元。
(三)配偶安置。符合政策规定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配偶属于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在编干部职工,且有意愿随迁到我市工作的,可申请调入相应单位,由组织、人社、编制等部门协调解决。
(四)家属落户。符合政策规定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子女、父母均可随迁来化州,在本人工作所在地或居住地落户,由公安部门协调解决。
(五)照顾教育。符合政策规定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子女在义务阶段申请学校新生入学时,可由教育主管部门按照人才的意愿优先协调解决。
七、组织管理
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选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咨询电话:
0668-7369798(市委人才办);
0668-7359522(市人力资源社会资源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668-7216823(市总医院组织人力资源室)。
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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