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国家普通高等院校、技工院校且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生。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技工院校)>的通知》以及《广东省技能人才发展条例》要求,技工院校的预备技师(技师)或高级技师可对应本科层次,不作学位要求。
1.国内普通高校、技工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国(境)外毕业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3.其他应聘人员须于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招聘对象年龄在18-30周岁(即1994年6月21日至2006年6月21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以放宽至35周岁(即1989年6月21日至2006年6月21日期间出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7日9:00至2024年6月21日17:3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请登录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s://www.sydwzk.cn/gdxygkzp2024”,按网上提示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资料信息并完成网上报名。
(三)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后,由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请应聘人员在报名结束前密切留意资格初审结果,以免因资料填写有误而错失考试资格。
请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于6月26日-28日前往所报考岗位的主管部门处进行资格审核(联系方式详见附件4)。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处理。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笔试。
资格审核提供的资料如下:(1)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登录报名系统,双面打印); (2)有效身份证;(3)学历和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 (4)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需附上有效的学历鉴证原件; (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岗位有效证明(含①大学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②“三支一扶”计划提供广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③“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提供团省委出具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志愿服务证);(6)其他重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7)工作经历需提供社保参保凭证;(8)职位表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所需的证件。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1)至(8)依次排序出示给工作人员。
(四)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待定,请应聘人员密切留意信宜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告。请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不打印的责任自负。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请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因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有错漏,导致填报信息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3.在信宜市“服务基层项目”服务2年期满且考核合格后3年内尚未入编的人员,符合岗位要求的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项招聘岗位,专项招聘岗位独立设岗,不享受加分政策。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广东省招募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和参加“三支一扶”“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4.报考其他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笔试成绩加10分。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和服务时间,并在2024年6月26日-28日(上班时间:8:30-12:00,14:30-17:30)到信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新尚路60号3楼)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需签名确认),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5.在职人员报考需征得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书面证明。
6.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应聘人员应按公告要求的时限提交所需各类证件资料。未按时提交所需各类证件资料的取消考试资格。
8.应届毕业生是指:①国家统一招生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②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③2021年12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育部门认证。④正在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
9.工作经历以社会保险参保凭证为准。
五、招聘程序
(一)笔试及成绩公布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请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各应聘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具体情况划定并公布。
2.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信宜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进行查询。
(二)面试
1.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2.打印面试通知书。打印面试通知书时间,请应聘人员密切留意信宜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告。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见面试通知书。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或携带证件不齐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形式及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应急应变、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请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以上,保留小数点后3位,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三)总成绩计算
参加笔试+面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考生抽签决定。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按招聘岗位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执行,若行业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六)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信宜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审核,报人社部门核准后,按照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八)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六、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正式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根据国家规定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工资福利等按信宜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标准执行。另外,获聘人员如符合信宜市有关人才政策,还可享受以下待遇保障:
(一)发放有关补贴
1.根据《信宜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信发〔2019〕5号)有关精神,经我市评审认定为新引进的“六类人才”的,按不同层次给予相应补贴:
(1)第四类人才:正高职称专业人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一次性发放安家补贴30万元,购房发放一次性补贴30万元,每月发放人才补贴3000元(不超过5年);
(2)第五类人才:副高职称专业人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购房发放一次性补贴10万元,每月发放人才补贴2000元(不超过5年);
(3)第六类人才:由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引进的在原“211”“985”以及“双一流”及以上层次大学、学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本科毕业生,每月发放人才补贴1500元(不超过5年)。
2.根据《信宜市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的若干措施(试行)》有关精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青年人才毕业5年内在信宜就业,符合相关条件可享受相应补贴或奖励:
(1)毕业于国家一流高校、一流学科或国家、省级重点学科(专业),并在信宜市各镇(街道)或市直事业单位就业,每月分别发放重点高校毕业生人才就业补贴1000元、500元(不超过5年)。
(2)毕业于国家一流高校、一流学科或海外权威大学排行前100名的境外高校,可享受最高不超过46万元的就业奖励。
(二)住房保障
根据《信宜市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的若干措施(试行)》,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本人及其配偶如符合在市区和工作地无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等有关条件的,可申请轮候分配人才住房一套,或享受青年人才安家补贴。青年人才安家补贴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历每月分别发放2000元、1000元、500元(不超过5年)。
(三)教育保障
根据《信宜市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的若干措施(试行)》,全职在信宜工作5年以上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青年人才,本人和子女户籍尚未迁入信宜或不在信宜市区的,子女申请信宜市区幼儿园阶段学校新生入学,可享受市区户籍学生待遇;申请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至少可享受“房户不一致”类型学生待遇。
国家一流高校、一流学科或国家、省级重点学科毕业的本科生或硕士研究生以及全职引进的第五、六类人才,在信宜连续工作5年以上,子女申请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可由市教育局视实际情况优先安排入读人才居住地就近的市区公办学校。
国家一流高校、一流学科或国家、省级重点学科毕业的博士研究生以及全职引进的第四类人才,在信宜工作期间,子女申请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可按人才意愿安排入读市区公办学校。
(四)医疗保障
根据《信宜市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的若干措施(试行)》,全职引进的第四、五类人才及其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可在市内二级以上医院享受绿色通道服务;第四、五类人才年度体检报销分别最高不超过3000元、2000元,年度商业医疗保险补贴支持最高不超过2000元。
七、其他事项
1.聘用人员原则上须在信宜服务5年。期间,可按有关规定在本市事业单位间交流。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4.本次招聘职位表(附件1)的专业类别和名称均根据《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技工院校)》(附件3)进行填报,请自行查阅。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结合其课程设置和培养目标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等情况,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一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2024届毕业的提供相应学籍证明材料)、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学校教学主管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及设置依据说明等材料。
5.本公告由信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6.联系方式
信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联系电话:0668-8815211。
联系地址:信宜市新尚路60号三楼。
附件:
信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