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印发<高州市市直机关单位选调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高州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高组通〔2022〕6号)、《关于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的批复》(高机编办〔2022〕74号),高州市教师发展中心、高州市教育事务中心面向高州市中小学(中职)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各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情况
详见《2022年高州市教师发展中心和高州市教育事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选聘对象
高州市中小学(中职)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年龄男45周岁以下(1976年8月7日以后出生),女40周岁以下(1981年8月7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学历。
4.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办公自动化工作能力。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处分期内的。
(2)有违反职业规范并经查实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选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8日至2022年8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高州市教育局人事股410室(地址:高州市光明南路85号)。
4.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5.报名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1)《2022年高州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双面打印)。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核验完毕退还原件)。
(3)岗位聘用审核表复印件。
6.资格审查。市教育局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及报名资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者另行通知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不符合报考条件资料或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见笔试通知书。笔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通过笔试按岗位选聘人数1:3确定入围面试人选;笔试内容为写作。
(3)笔试成绩只用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算入总成绩。
2.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见面试通知书,请应聘者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及成绩计算。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五、体检
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选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应聘者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赋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再次出现末位并列情况,则按教龄长短确定人选,教龄长的优先。由高州市教育局按相关规定组织入围体检人员进行体检。
六、考察
入围体检并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高州市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者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高州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入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报考职位的岗位条件及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按招聘岗位级别享受待遇,核定工资。
八、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考生在选聘过程中应当自觉服从防疫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按要求配合卫生防疫工作的,视为放弃资格。考生在选聘过程各环节工作中需提前安排足够的时间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考生需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全程正确佩戴口罩。
本公告由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高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高州市教育局人事股 0668-6678007。
附件1:2022年高州市教师发展中心和高州市教育事务中心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pdf
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州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