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学科带头人公告
茂名市人民医院始建于1960年,前身是广州银行医院。于1995年通过国家等级评审,是茂名地区首家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是广东省高水平医院重点建设医院。
经过60余年的发展,茂名市人民医院已成为茂名地区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保健为一体的大规模综合医院,在水东湾设立分院区,医院总占地面积26万平方米。医院在职员工3千多人,编制病床2500张,开设科室135个,其中消化内科、神经内科、心血管内科、重症医学科和康复医学科是广东省临床重点专科,肿瘤科、感染科是广东省重点扶持建设临床专科,普外科、骨科、心外科、肾内科、胸外科、神经外科、医学影像科、肿瘤科、泌尿外科、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是茂名市临床重点专科。
医院是南方医科大学附属茂名医院、广东医科大学茂名临床医学院,是国家慢性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核心成员单位、急性上消化道出血急诊救治快速通道“救治基地”、国家级早期胃癌筛查研究协同网络协作中心、西京消化病医院茂名整合医学中心;是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广东省博士工作站,是南方医科大学、广东医科大学、暨南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是全国首批住院医院规范化培训基地。率先在茂名地区建立精准医学中心,是国家级胸痛中心、国家级卒中中心。
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茂名市人民医院2名学科带头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应聘人员须具有教育部承认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的博士学位,且具有主任医师资格,并符合报考岗位相应的资格条件。有博士生导师资格或者博士后经历可适当放宽年龄。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茂名市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学科带头人岗位表》。
获聘人员薪酬待遇由茂名市人民医院按有关规定落实。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且不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况: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具有从事医务工作所必须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附件1《茂名市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学科带头人岗位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聘用后即构成法律法规规定回避关系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上述所列的处分期限均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四、报名办法及要求
(一)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现场填写《茂名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按通知规定要求准备相关材料:报名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获奖证书、专业方向证明材料等,到报名地点提交资料,审核后将原件退回应聘人员,符合初审的应聘人员留下上述材料复印件各1份。
报名地点:茂名市人民医院5号楼3楼人事科(301室);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0日—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由招聘工作小组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及报名资料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确定为面试人选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符合岗位条件的报考人员未达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资格条件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不按要求提供报考申请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参加茂名市卫生健康局组织的面试。接到面试通知书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有效二代身份证及面试通知书按指定时间到面试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报到的,视为放弃资格。
(一)面试报到时间:2023年11月17日上午8:30前;
面试地点:茂名市人民医院3号楼17楼。
(二)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
(三)面试内容。主要包括对应聘人员的职业认知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综合素养等进行考核。
(四)成绩计算。面试实行百分制,现场打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60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主评委评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则对该岗位同分数的应聘人员另行组织面试确定名次。在面试结束当天完成统分后当场公布,并由应聘人员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如应聘人员提前离开,按规定视为送达。
(五)确定体检人员。面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将在茂名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另行公告,请入围体检人员密切留意。
六、体检
由茂名市卫生健康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入围体检人员进行体检。茂名市卫生健康局在体检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体检结论通知体检人员。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茂名市卫生健康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被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名单在茂名市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wsjkj.maoming.gov.cn)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相关入职聘用手续。
九、注意事项
(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本次招聘的专业及专业代码均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3)设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一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学校教学主管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十、组织管理
茂名市卫生健康局成立招聘工作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招聘的具体事宜。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指导。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茂名市卫生健康局所有。
查询电话:0668-2922598(茂名市人民医院人事科)
0668-2979358(茂名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
茂名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