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平远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关于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明电〔2012〕251号)文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中共平远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任职条件,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2023年平远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4.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要求;
5.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7年6月29日至2005年6月28日期间出生),个别岗位年龄放宽至45周岁(即1977年6月29日至2005年6月28日期间出生),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不受年龄限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包括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脱产在读的专升本人员,在读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本县在编人员;
2.受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历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情形的人员;
5.被有关部门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或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资格审核办法
(一)报名、资格审核
报名、资格审核方式: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方式。应聘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核,需提交如下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请从附件2中自行下载,使用A4纸双面打印,由本人使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不得涂改。表上需粘贴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另附1张同底大一寸纸质照片)。
2.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尚未取得相关证书的2023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需提供由毕业院校核发的学生证、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2023年平远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承诺书》一份(请从附件4中自行下载,使用A4纸打印,由本人使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
5.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提供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6.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相关资料交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统一审核。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准考证领取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7-29日(共三天)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详细的报名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见附件3;
3.领取准考证时间:符合报考条件的,请于2023年7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招聘单位报名处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三)报名要求
1.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其他佐证材料须于公告发布日之前取得方予以认可,单位证明需在公告发布之日后至报名截止之日止开具的方为有效。逾期未能取得的取消资格。
2.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3.填报《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时,“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中专、中职)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务,其中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招聘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践行诚信报考原则,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广东省统一选聘到村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报考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报名时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三、考试
考试主要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根据按岗设考的原则,笔试内容为综合类,综合类岗位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全体考生笔试整体情况综合考虑,并在笔试成绩公布时划定。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在平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ingyuan.gov.cn/)公布成绩和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
面试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在平远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ingyuan.gov.cn/)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以平远县人民政府网站官方发布的公告为准。
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体检
体检按面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组织实施。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由招聘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工作实际成立考察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实施。主要对拟聘用考察人员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因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而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总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平远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ingyuan.gov.cn/)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不按时报到的视为单方违约和自动放弃聘用,招聘单位将进入递补聘用程序。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凡弄虚作假取得聘用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资格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按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七、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展开的,报考者应当按照防控有关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各种因素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调整的,平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平远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或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取得聘用资格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3.本公告由平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附件1中各招聘单位的岗位职责简介、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等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报考咨询电话详见附件3;
4.平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753-8899336。
附件:1.2023年平远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3.2023年平远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一览表.xlsx
4.2023年平远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承诺书.docx
5.2023年平远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指南.docx
平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