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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清远市清城区统计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4 09:57:56

2024年清远市清城区统计局公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公告

 

根据清城区统计局工作需要,清城区统计局拟招聘专项工作聘员(劳动力调查员)1名。现将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招聘有实际工作能力的人员,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后,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者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具有相关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专业要求为行政管理(A120401、B120402)、统计学(A071401、B071101)。
 
(二)其他要求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考并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一经发现,即予解除劳动合同: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
 
3.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以及其他不宜担任招聘岗位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4月29日,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00时。时间共五天。(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下载填写《清城区统计局公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报名表》(附件1),报考时提交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并接受资格审查;
 
3.报名地点:清远市清城区松岗路永利家园4号楼二层01室(清远市宏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4.报名要求:报名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报名表》(自行下载填写)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
 
5.报考者按《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二)准考证发放:准考证在报名现场发放。
 
(三)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3.内容: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统计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4.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若出现并列成绩的,则成绩并列人员一并参加面试。如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职业素质、实际工作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3)应聘者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通过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
 
(4)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5.成绩计算
 
(1)笔试和面试都按百分制计算,然后按百分比折算合计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生总成绩合格分数要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方能被录用。
 
(四)体检
 
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择优确定拟招聘人选,聘用名单在清城区统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即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人员待遇
 
以上岗位待遇参照清城区专项工作聘员的相关文件执行。
 
咨询联系电话:0763-3316398。
 
清远市清城区统计局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