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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清远市清城区医疗卫生共同体总医院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30 10:44:29

清远市清城区医疗卫生共同体总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更好适应清远市清城区医疗卫生共同体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清远市清城区医疗卫生共同体总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国内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毕业以上人员。
 
1.国内普通院校、职业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需同时取得相应的学位证)。
 
2.其他报考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职称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专业要求
 
考生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的岗位相对应或符合岗位表的报名要求。
 
(三)学历学位要求
 
以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必须同时具有本科学历。考生可用非最高学历及学位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如: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士以上,考生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本科学历及相应的学士学位,或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
 
(四)考生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清远市清城区医疗卫生共同体成员单位在编人员;
 
6.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本公告落款日;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及职数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72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按国家、省有关政策及聘用单位相关规定,兑现相应岗位工资待遇。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公告
 
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qingcheng.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5月8日00:00至5月13日23:59′59′(共5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方式报名,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s://www.sydwzk.cn/gdqcqwsjkjzp2024。
 
3.报名流程
 
(1)考生个人申请。考生根据招聘公告,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资格条件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2)系统初步审核。网络报名环节不做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自动初审,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3)打印准考证。
 
报考者在2024年5月15日9:00后到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免笔试考生也需要打印准考证)。
 
4.注意事项
 
(1)考生每人限报1个岗位,并确保注册信息和上传的报名材料真实、准确、全面(电子照片应为考生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证件照,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0KB以下)。考生报名确认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2)考生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考生须诚信报考,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有造假行为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
 
(3)考生在报名表上填写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畅通。如因考生联系电话不畅通,造成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4)报考岗位的专业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考生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如所学专业为专业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应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相关证书类别、具体材料及资格条件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
 
(5)如考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近但又未列入岗位要求范围,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单及毕业院校出具的《关于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的证明》(附件3),如在专业参考目录可查询到与本人专业一致的专业名称的,则不适用《关于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的证明》。
 
(6)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聘用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应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岗位等级为“七级”的专业技术岗位免笔试,直接以面试方式进行),实行100分制,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1.笔试
 
实行100分制,命题和评卷工作委托有关机构承办。
 
(1)笔试时间:2024年5月18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清远市清城区飞来湖中学(地址:清远市清城区环城西路胜利雅苑对面)。
 
(3)笔试方式: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答卷时间为120分钟。
 
(4)笔试内容:卫生专业技术类岗位主要考核专业基础知识;非卫生专业技术类岗位主要考核公共基础知识。
 
(5)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以上为合格。
 
(6)其他事项: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按要求做好考试准备。
 
2.面试资格现场审核
 
清远市清城区医疗卫生共同体总医院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qingcheng.gov.cn/)公布考生笔试成绩以及面试资格现场审核的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并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现场审核名单。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未达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资格现场审核名单。在面试资格现场审核期间,如笔试成绩排名靠前的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审核或经审核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可在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笔试分数高低,依次安排下一名考生递补进入资格审核。进入资格审核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核,不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确定为面试对象。清远市清城区医疗卫生共同体总医院将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qingcheng.gov.cn/)公布通过资格审核的名单和面试的具体安排。面试实行100分制,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以上为合格。
 
4.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然后按百分比折算合计综合成绩,即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如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四)公布考试成绩和拟入围体检对象名单
 
考试结束后,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qingcheng.gov.cn/)公布考生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以及拟入围体检对象名单。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五)体检
 
体检工作和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清远市清城区医疗卫生共同体成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严格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ingcheng.gov.cn/)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如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则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递补人选,并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八)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清远市清城区医疗卫生共同体成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拟聘用人员的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须在用人单位服务满5年。未取得报考岗位从业资格(即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聘用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后的两年内取得对应专业的从业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的“以上”、“以下”均含本级数。年龄和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时间至本公告落款日。
 
(二)聘用人员如服务期未满离职,将列入《清远市清城区医疗卫生共同体总医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5年内清远市清城区医疗卫生共同体所有成员单位不接受其应聘。
 
(三)招聘环节的考试公告、考试成绩、体检对象及安排、拟聘人员公示等信息,均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ingcheng.gov.cn/)发布,考生应当密切留意网站信息及公告内容。考生因未及时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等个人原因导致未能按规定参加相关招聘环节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公示后,拟聘用人员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考生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如有造假行为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以上公告由清远市清城区医疗卫生共同体总医院负责解释,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清远市清城区卫生健康局履行指导、监管工作,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次招聘咨询电话:0763-3822693、0763-393938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考生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清远市清城区医疗卫生共同体总医院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