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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清远佛冈县消防事务中心选调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07 10:10:00

佛冈县消防事务中心公开选调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佛冈县消防事务中心(县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股级,委托佛冈县消防救援大队管理)现面向全市公开选调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人数

(一)选调职位:佛冈县消防事务中心九级职员。

(二)选调人数2名。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组织纪律观念强,有吃苦奉献精神,服从消防救援队伍“两严两准”管理;

2.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

3.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

4.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本市公益一类在编在岗事业单位人员;

5.近2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含试用期年度考核为不定等次);

6.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选调:

(1)曾受刑事处罚;受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仍在影响期限内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责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按照相关法律和规定应当回避的;

(5)其他不符合条件的。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6日—7月20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由报考人员将相关材料的电子版(纸质材料提供扫描件)发至佛冈县消防事务中心电子邮箱(1679152823@qq.com)。

3.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佛冈县消防事务中心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扫描件)及电子版;个人身份证、学历、工作证或单位证明、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扫描件;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正面照。上述材料均提供电子版或扫描件,以打包压缩件发至佛冈县消防事务中心电子邮箱(大小控制在20M以内,文件命名为姓名+报名材料)。

4.资格审核:由佛冈县消防事务中心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确认,审查合格者可参加面试,由佛冈县消防事务中心以电话形式通知考生本人。

5.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对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选调资格。

②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不接受岗位资格要求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

四、面试

1.本次选调考试方式不统一组织笔试,只安排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逻辑思维和应变能力、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五、体检

1.按公开选调人数且依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人员中确定体检对象。

2.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被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报名时提交的扫描件对应的原件,应当在考察时与其它相关材料一并提供。

七、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经佛冈县消防救援大队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确定选调人选后,在“佛冈县政府门户网站”(www.fogang.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八、其他事项

(一)选调人员在本单位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

(二)涉及公开选调的有关通知,将在佛冈县政务网(http://www.fogang.gov.cn/)发布。

(三)本次公开选调的具体事宜,由佛冈县消防事务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3-4285416。

附件:佛冈县消防事务中心2022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佛冈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