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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公证处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25 10:32:27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公证处招聘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公证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会计岗位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二)取得初级会计师以上证书;

(三)工作要求:负责公证处和司法局的会计工作,要求熟悉行政单位会计工作业务;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考中被有关机关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任)纪律行为的;

4. 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我单位实行聘用制,不具有行政或事业编制身份。确定聘用后,签订工作协议(合同期限四年半),其中试用期6个月,转正后月薪4300元,薪酬逐年增加200元/月,享有五险一金。其他福利参照《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3年2月27日至3月3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县司法局办公大楼2楼办公室。

(三)联系电话:8716810,联系人:谢小姐。

(四)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携带简历、身份证、会计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现场进行资格确认。考生对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则取消报考资格,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面试。

五、考试方式

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中途撤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

六、聘用

经面试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七、其它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的具体事宜,由我单位负责解释。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公证处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