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清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
(一)清远市机关车队是清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承担市四套班子领导公务用车、接待用车和市四套班子离退休干部用车的调度和维修等服务工作。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二)清远市机关食堂是清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为市直机关干部职工和市级领导接待等提供用餐服务工作。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
二、招聘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清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在公开招聘(录)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按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享受所聘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2023年7月10日-2023年7月14日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s://www.sydwzl.com/gdqyjgzp2023/),用本人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注册后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
(三)报名流程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同时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报名时根据具体岗位要求上传附件证明,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需有经办人签名及联系电话)等。网络报名环节不作人工资格审核,由报名系统自动初审,报考人员要保证所填报及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提供的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2.下载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可在2023年7月25日12:00至2023年7月28日24:00前登陆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注意事项
1.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聘用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2.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还须在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招考岗位专业一致。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报考人员请保持报考期间手机(报名时在报名表中所填的手机号码)通讯畅通。
五、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考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方式和范围
1.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专业水平、综合素质、政治思想等。
2.笔试总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3.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三)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1.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以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进入面试的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面试名单在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考生应自行下载《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准考证。资格复审还需提交以下材料:报考人员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表(双面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需有经办人签名及联系电话)、港澳学习或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和学位认证函等材料。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审核后留下复印件退回原件,证明材料收原件。
4.资格审核过程中,如出现资格不符而取消面试资格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上传虚假照片、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评分仍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五)考试成绩公布
1.笔试结束后在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3.公布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清远市政府网公布。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将相关材料报送到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九、有关说明
(一)“报考要求”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按满一年计算,时间界限计算至报名截止之日。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原所在工作单位有服务年限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同岗位考试合格者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三)本公告由清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报名系统咨询电话:4008228076
咨询电话:市机关车队0763-3369619
市机关食堂0763-3386106
监督电话:市机关事务管理局0763-3366189
附件:
清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