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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招聘专职辅导员2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30 10:33:27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和工作需要,广东石油化工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专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是广东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共建的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华南地区唯一一所石油化工特色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广东省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高校,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地处中国南方最大的石化生产基地和水果生产基地、美丽的海滨城市——广东省茂名市,占地面积135.96万平方米(约2040亩),分官渡、西城、光华3个校区。拥有电子信息、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开办有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教育学、文学、法学、历史学、艺术学九大学科门类,本科专业60个。
 
二、招聘岗位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职辅导员20名,具体招聘岗位情况详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
 
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热爱学生工作,身体条件能适应辅导员岗位工作要求;
 
6.年龄要求不超过35周岁,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7.要求大学本科或研究生阶段在校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一年以上(学生干部包括:班长、团支书、班委委员、团支部委员;校团委、校学生会、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学院团委、学院学生会等学校或院(系)学生机构中担任副部长(含)以上;助理班主任、兼职辅导员、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党支部委员);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五、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13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人才招聘网(https://zp.gdupt.edu.cn/)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三)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应聘人员应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hrss.gd.gov.cn/)或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人力资源部网站(https://site.gdupt.edu.cn/renshichu/)查看并仔细阅读公告,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s://zp.gdupt.edu.cn/),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除注册填报的基本信息外,还应在系统中根据要求提交以下材料的扫描件: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全部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大专、本科、硕士等学习阶段。国(境)外留学人员还须取得相应的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党组织关系证明材料;
 
(4)大学期间的学生干部任职聘书或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5)有高校学生工作经历的须提交相关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6)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
 
2.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2)报考者应具备与报考职位所要求一致的学历学位,用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学历报考。
 
(3)报考者需以最高学历(学位)报考。报考者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于报名前取得。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在报名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4)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3.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以官方网站公布时间为准。通过系统初步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应聘人员在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环节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七、资格审查
 
(一)笔试前资格初审。考生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查小组对考生填报的个人基本信息进行初查,此阶段只初查应聘者的基本信息是否完整、基本条件是否符合,不作为报考资格条件最终审查。通过笔试前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可以参加笔试,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通过初审人员名单于2024年5月31日在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人力资源部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s://site.gdupt.edu.cn/renshichu/index/tzgg.htm)公布。
 
(二)资格复审。面试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八、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规范(试行)》实施。笔试主要测评内容包括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时事与政策、学生工作相关知识,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应聘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具体安排将在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人力资源部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另行公告。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人力资源部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登录网站查询,不再另行通知。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二)面试
 
1.入围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5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人力资源部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公布。
 
因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将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资格审查结果、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留意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人力资源部网站“通知公告”栏目。
 
2.面试组织。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组织实施,由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根据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组织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九、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结果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应聘人员。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十、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人力资源部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s://site.gdupt.edu.cn/renshichu/index/tzgg.htm)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将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三)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公告及报名期间可致电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人力资源部咨询。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期间8:00—11:30、14:30—17:30。咨询电话:0668-2981161;纪检监察室监督投诉电话:0668-2923713。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