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新兴中药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广东省新兴中药学校是1988年6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一所公办普通卫生类中等职业学校,是国家级重点中专、全国重点中医药学校、广东省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广东省高水平中职学校建设单位;是广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南粤家政”省级培训示范基地、粤澳合作中医药实训基地、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设有国医大师韦贵康传承工作室、家政护理技能大师工作室、中药炮制技能大师工作室。学校开设有中药、中药制药、药剂、护理、中医、中医康复技术、中医养生保健、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美容美体艺术、婴幼儿托育、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等12个专业。与广州中医药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广东医科大学、广东药科大学、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等多所大学联合办学,有成人专本科班、学历提升班和三二分段高职班,形成了多渠道、多层次、多模式的办学形式。
为加快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和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高层次人才(岗位要求条件详见附件1)。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8年7月1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即1978年7月1日后出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获聘人员需在我校服务不少于5年。
四、程序安排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14日。
2.报名方式
符合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仅限未取得毕业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及职称证、资格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条件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电子版(打包压缩,备注应聘岗位+姓名+手机号码)发至指定邮箱xxzyxxrsk@163.com
联系人:唐老师、邓老师,电话:0766—2951337。
学校地址: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新城镇果园路40号。
3.报名程序
3.1提交报名材料。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本公告所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按要求提交报名表等材料。
3.2报名审核。应聘人员提交报名表等材料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结束后,学校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请应聘人员认真对照岗位报考条件,选择相应岗位进行报考。
4.报名注意事项
4.1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了设置,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2 2024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应聘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2024年7月14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4.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二)资格复审
1.入围复审人员名单
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新兴中药学校公众号(微信号:gds_xxzyxx,以下简称“公众号”)公布入围复审人员名单。
2.资格复审
入围复审人员在2024年7月18日至7月1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携带相关资料到广东省新兴中药学校人事科(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新城镇果园路40号西教学楼B-301室)进行复审,复审时需配合进行心理测试,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参加考试。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
资格复审提供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其他资格条件的书面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学生证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仅2024年应届生未取得毕业证人员提供);
(3)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复审过程中,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入围考试资格。
(三)发布考试公告及入围考试人员名单
通过资格复审入围考试人员名单将于2024年7月22日在公众号发布,敬请留意。
(四)考试
1.考试时间:2024年7月27日(星期六)上午9:00。
2.考试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考试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考试内容: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职业素养、专业水平、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处置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考前30分钟抽签确定考试顺序,应聘人员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报到室,视为放弃考试。同一岗位考试使用同一试题,期间对应聘人员实行封闭式管理。考试完毕后评分、统分,并当场宣布成绩。
课堂试讲、结构化面试单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试讲、结构化面试单科成绩的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综合成绩=试讲×60%+结构化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试讲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试讲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结构化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结构化面试。
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学校公众号和云浮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排名和入围体检人选。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从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合格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的体检人员。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结果等事项由学校负责通知和组织实施。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人选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考察人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如考察人选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与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公众号和云浮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被聘用的,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应聘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凡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将个人报考诚信记录在案。
(五)应聘人员请留意学校公众号和云浮市教育局网站公布的信息,并保持电话畅通,因未接听我校电话通知或未及时回复发出的相关信息确认通知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六)本公告由广东省新兴中药学校负责解释。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咨询电话:0766-2951337;监督电话:0766-2951132。
附件:
广东省新兴中药学校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