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一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治安辅警岗位放宽到高中以上)。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在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二)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保守工作秘密,个人信用记录良好,无不良嗜好;
3. 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4. 公安机关规定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以下人员不得招聘为辅警
1. 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 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 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 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 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 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 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 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 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 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7月24日到30日,逢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9楼政工室903(蓬江区胜利路45号)。
(三)报名要求
填写报名表格(见附件2)后自行打印,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毕业证书、等级证书或其他相关的技能证件、退伍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明截图打印件、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四)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考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将情况通报相关部门。
三、录用程序
(一)初审和筛选
通过对报名人员的应聘资格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报名资格的人员进行筛选。筛选结束后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参加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未接到通知的视为初审未通过。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包括公共基础、法律知识、警务工作及常识,考试地点: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时间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人数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评对象(笔试入围考生人数少于1:3比例的,按笔试入围人数确定体能测评对象),时间、地点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体能测试不组织补测,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
(四)面试
辅警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及政审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名单,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录用标准,体检合格的,由政工室组织政审,有违法犯罪记录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不予录用。
(六)录用
通过体检和政审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招聘结果通过公安机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当地政府门户网站等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如存在违规违纪问题,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经公示确认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由工作单位进行试用期考核,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薪酬按照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有关规定执行(详见附件1),工作期间安排伙食,住宿自行解决。
本次招聘的辅警是指经依法招聘并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履行《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规定的辅助性警务职责,身份为非人民警察且非事业编制的人员。
本公告由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张警官,联系电话:3268005,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