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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科贸职业学院第六批招聘1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08 15:20:22
  广东科贸职业学院2024年第六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广东科贸职业学院是一所隶属广东省教育厅的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学校是农业农村部、教育部联合推介的国家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广东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广东省域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农业部首批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科技部第二批国家级“星创天地”项目单位、广东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广东省“粤菜师傅”培训基地。
 
  为了适应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热忱欢迎有识之士加盟。具体招聘安排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和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社会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工作地点:我校现有天河校区、白云校区、清远校区三个校区,应聘人员需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请见《广东科贸职业学院2024年第六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存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和《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
 
  三、薪酬待遇
 
  学校编制(非事业编制),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0月11日。
 
  (二)报名方式
 
  实行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登录广东科贸职业学院招聘网(https://aic.gdkmxy.cn/hrms/recruit/#/login)按提示依次进行注册、个人资料填报、完成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三)报名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各学历阶段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2.身份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职称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如有);
 
  4.政治面貌证明:政治面貌证明材料;
 
  5.其他证明:①国(境)外人员,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②以相近专业报考的应聘者,提交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6.岗位表中工作经历:提供合同、工作证明或社保明细等证明材料。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官网,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提交佐证材料不完善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之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之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若未能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的,将取消应聘资格,所签的劳动合同视为无效。
 
  5.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我校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者,不得应聘该部门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凡与我校在岗教职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报名时务必声明。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学校将对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可以登录系统查看自己的资格审查情况。
 
  六、考试
 
  (一)F01至F04岗
 
  1.初试
 
  (1)试讲。应聘者根据应聘岗位,自主选取一门专业课中的某一章节的部分内容进行试讲,要求使用PPT课件演示,授课对象为专科生,时间由主评委掌握,一般不超过15分钟。
 
  (2)个人情况介绍。主要围绕个人的学习、工作、科研、作品等进行介绍,要求使用PPT课件演示,限时5分钟。
 
  (3)问答。应聘者根据评委所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
 
  (4)初试说明。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初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初试合格才能进入复试。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聘用人数1:5比例确定进入复试人选。如果入围人数不高于1:5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复试,初试按100分计。
 
  2.复试
 
  (1)个人情况介绍。主要围绕个人的学习、工作、科研、作品等进行介绍。
 
  (2)现场问答。应聘者根据评委所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
 
  (3)复试说明。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复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40%+复试成绩×60%,如总成绩相同,按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如复试成绩仍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相同,则另行组织面试。
 
  (二)F05至F10岗
 
  1.笔试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统一参加笔试。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请留意届时发布的考试公告。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行政能力及相应业务理论知识和实践应用能力等。
 
  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合格才能进入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聘用人数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5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通过资格初审比例或现场参加笔试人员比例不高于1:5,可不进行笔试,笔试成绩按100分计;若进行笔试,则按照笔试规定的合格线要求进入面试。
 
  2.面试
 
  (1)岗位能力测试。结合应聘岗位的工作要求,进行岗位能力测试。
 
  (2)现场问答。应聘者根据评委所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相同,则另行组织面试。
 
  (三)F11岗
 
  采用直接面试方式。主要分为岗位能力测试和现场问答
 
  1.岗位能力测试。结合应聘岗位的工作要求,进行岗位能力测试。
 
  2.现场问答。应聘者根据评委所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
 
  3.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等于面试成绩。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的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如面试成绩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相同,则另行组织面试。
 
  学校将根据具体的情况,可能对考试形式、方式、时间等作出调整,届时以发布的考试公告为准。
 
  七、体检
 
  进行体检环节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九、聘用
 
  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十、相关说明或要求
 
  (一)关于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界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二)关于递补的说明。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或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等情况导致岗位空缺时,学校将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三)请应聘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四)资格复审、考试信息另行通知。请应聘者留意学校官网“人才招聘”栏目相关信息,并保持通讯设备畅通。
 
  (五)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六)报考人员收到录取通知后,如无特殊原因须在一个月内办理入职,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如有特殊原因,须及时与我校进行沟通协商。
 
  (七)本公告由广东科贸职业学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广东科贸职业学院纪检室负责监督。
 
  附件:
 
 
 
  广东科贸职业学院
 
  2024年10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