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业科学院2023年第三批人才引进(博士)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文件精神,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拟面向社会及2023届、2024届毕业生招聘博士。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本次拟引进博士58名,具体引进计划详见《广东省农业科学院2023年第三批人才引进博士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纪守法,热爱农业科研事业,身体健康。
(二)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博士,包括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
(三)年龄条件。博士32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后工作经历者,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个别岗位年龄要求以(附件1)为准。“高精尖缺”人才年龄适度放宽。
(四)满足岗位专业和相关要求,落户广州市户籍须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五)具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规定不得应聘情况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12日止。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发送至用人单位邮箱(详见附件1),每人限报1个岗位,邮件为“应聘岗位代码+姓名”。
3.材料要求:报名材料必须包含《广东省农业科学院2023年人才引进博士报名表》(提供word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各类获奖证书扫描件(限提交3项以下)、个人代表作扫描件(限5篇以下)。招聘岗位对论文有要求的,须扫描、上传加盖学校图书馆(或有检索资质的机构)公章的《论文检索证明》以及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另外,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表(学校盖章);已毕业的国内学位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
已毕业的境外(国外、港澳台)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驻港澳台联络办开具的学习证明。
所提供材料须确保齐全、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无效。
4.资格审核: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试人选名单,并报院人力资源部审核通过后,进入初试环节。
四、初试和复试
1.初试:由用人单位组织以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80分。用人单位根据合格人员的分数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1:3比例以内提出复试人选名单。
2.复试:由院组织以面试形式进行,合格成绩为80分,复试成绩当场公布。根据复试合格人员的分数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考察、岗位聘用与薪酬待遇
1.体检:体检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先行垫付,正式录用入职后由用人单位予以报销。
2.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3.岗位聘用与薪酬待遇:体检、考察无异议后,在正式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编、聘用相关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执行国家和广东省政策规定以及用人单位规定的薪酬待遇。符合《广东省农业科学院人才引进暂行办法》中优秀博士条件并入选的,落实相应的优秀博士层次待遇。
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
如因应聘人员出现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导致岗位空缺的,经用人单位报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同意后,可在同岗位或同单位相近岗位应聘人员中按复试成绩进行等额递补。
七、联系方式
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广东省农业科学院2023年第三批人才引进博士岗位需求表》(附件1)。
报名咨询电话:广东省农业科学院人力资源部,020-87596223。
招聘监督、投诉电话: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监察审计部,020-87579116。
附件: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