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2023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是广东省人民政府1985年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院,正厅级建制,是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广东省“互联网+”创新创业示范校和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
学院现有珠海和广州两个校区,设有计算机工程技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商学院、应用外语学院、旅游学院、文化与传媒学院、机器人学院、汽车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财会与金融学院、体育健康学院、物联网工程学院、管理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合作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7个二级学院;设有云中高职研究院、职业教育大数据研究院等科研机构。(详情可登录学校网站http://www.gdit.edu.cn)。
现面向海内外诚聘高层次人才(含2023年应届博士毕业生),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计划分为专任教师岗、实验员岗,工作地点为珠海校区。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2023年高层次人才需求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4.年龄、学历、学位、具体岗位以及其他所需条件详见《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2023年高层次人才需求表》(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接受报名: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2023年教师岗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
人才 类别 |
工资 待遇 |
住房 |
安家费 |
科研 启动费 |
在国际或国内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声誉和影响,主持国家级高水平项目或者获得国家级称号人才。 |
按事业单位编制相应等级发放工资 |
面议 |
面议 |
面议 |
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声誉和影响,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高层次人才。其中,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副高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正高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对于学校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
按事业单位编制相应等级发放工资 |
视情况安排校内周转房。 |
10-30 万元 |
理工科类10-30万元; 人文社科类5-15万元(需经项目申请) |
备注:
1.引进的教师岗高层次人才录用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岗位聘用和住房按照学校相关办法执行。
2.2023年新引进的教师岗高层次人才采取一人一议的方式确定安家费,并与学校签订聘期工作任务协议,明确聘期工作任务。
3.安家费在教师岗高层次人才办理入职手续并签订任务协议后予以一次性发放。
4.科研启动费以科研项目的形式由引进的教师岗高层次人才提出申请,经学校评审后予以资助,按照有关科研经费的管理办法使用。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招聘额满为止。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报名,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部门+学历学位+职称,报名邮箱:gkgongzhao@vip.163.com。发送报名邮件后,若未收到邮件自动回复,则视为未报名。提交材料不齐或不按规定提交材料,视为无效报名。
(三)报名材料
1.《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含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
2.《高层次人才信息采集表》(附件3);
3.《高层次人才业绩情况登记表》(附件4)及对应的业绩佐证材料等扫描件;
4.学历学位证书:各阶段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关于学历和学位的查询截图(2023年暂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
5.身份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6.其它材料:若为国(境)外留学人员,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中国留学网(https://www.cscse.edu.cn/)学历学位认证书查询截图。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年龄及工作年限计算截至报名日。
3.应聘人员要保证报名时提供的有关资料真实、准确。若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有弄虚作假或有损教师职业道德、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等行为的,取消其面试考核、体检或录用资格,已经录用的无效。
六、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珠海大道南侧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联系人:邓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756-7796260,0756-7796258
学校网址:www.gdit.edu.cn
招聘专用邮箱:gkgongzhao@vip.163.com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附件1.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2023年高层次人才需求表(20231013)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