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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珠江水利科学研究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2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24 10:16:49

珠江水利科学研究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一、单位简介

 
珠江水利科学研究院为珠江委直属事业单位(副局级),办公地点设在广东省广州市,主要为珠江委依法行使流域水行政职能和珠江水利事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和科研保障,主要承担河流河口治理与保护、水文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智慧水利、遥感与地理信息、洪涝灾害防御、水工程安全等相关研究工作。
 
珠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为珠江委直属事业单位(正处级),办公地点设在广东省广州市,主要承担流域水土保持监测规划、实施计划的编制,流域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信息化建设、管理与监测信息的共享与服务,流域智慧水土保持建设,生产建设项目监测,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方法研究及科技合作与交流等工作。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外工作人员,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录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珠科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
 
五、报名时间及方法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请登录珠科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报名网站(https://www.sydwzk.cn/prwrizp2024)按提示注册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者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3.资格审核:各用人部门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有关专业、学历等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相关的问题,由各用人部门负责解释。《珠科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计划表》所列专业均为专业大类或二级学科。招聘岗位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必须与报考的岗位相对应,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若所学专业未列入参考专业目录,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毕业学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相近专业证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材料。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少于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4.联系方式:
 
谢老师 李老师 020-87117211 prwri_hr@163.com
 
六、考试与考核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安排初定12月底,有关事宜将提前在珠江委、珠科院门户网站公布。
 
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水利相关知识和职业能力等方面内容,不指定考试复习范围。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情况,可突破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入围人数未达规定比例的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所有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平均分,低于平均分的,不予录取。招聘博士研究生的岗位,采取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开考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有关事宜将提前在珠江委、珠科院门户网站公布。
 
面试前将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审核材料包括:
 
应届毕业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成绩证明及其他证明自身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的相关材料扫描件。
 
社会在职人员: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及其他岗位需要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以上材料扫描件发送至prwri_hr@163.com,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将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有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情况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笔试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七、体检与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以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综合成绩并列第一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选。招聘博士研究生的岗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并列第一则一并列为体检、考察对象,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选。
 
体检、考察工作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标准和要求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同时开展考察工作,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情况、既往身体状况等。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生因体检、考察原因未通过或本人主动放弃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的,用人部门确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录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并进行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珠江委、珠科院门户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考生被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
 
九、其他事项
 
1.考生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材料须真实完整,报名表和参加招聘过程中使用的信息必须一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应届毕业生办理录用手续时,需要同时提供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等相关材料,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3.笔试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将另行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珠江委、珠科院门户网站上发布的招聘动态,保持电话畅通,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告知。
 
十、联系电话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8228076
 
招考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20-87117450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