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龙湖区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推进我区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相关规定,龙湖区教育系统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3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龙湖教育简介
龙湖区现有学校、幼儿园252所,其中:中小学90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幼儿园161所。全区在校学生、在园幼儿约13.5万人。
近年来,龙湖区先后被认定为“全国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实验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县(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区”、“广东省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并在广东省对区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综合评价中连续四年获评优秀等次。
二、招聘名额和岗位
高中教师10名,初中教师39名,小学教师87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汕头市龙湖区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
1.国家统一招生的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2022年1月1日至报名首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上述人员须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时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
3.正在参加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是指广东省招募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招聘过程中将通过比对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等方式,对应聘人员在规定期内是否与用人单位建立人事或劳动关系进行核查。
四、薪酬待遇和约定服务期限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公益一类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及省、市、区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获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约定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期间不得申请调动。
五、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和专业知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须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报名,对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2024年应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提交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以上两类均须承诺于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9.大学专科、大学本科(学士)、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以上年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汕头市龙湖区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报考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应聘人员请在2024年7月1日上午9:00至2024年7月5日16:00期间自行登录“职得招聘网”(www.zdzp.cn),打开“招考中心”进行注册报名,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
用户注册与报名步骤详见《考生报考操作流程指引》https://d.zdzp.cn/?1120,应聘人员注册使用的手机号码须与本人联系号码一致,并仅供应聘人员本人使用。
报名系统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通过短信反馈审核结果。应聘人员也可以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资格初审只是对应聘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人员须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岗位要求,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岗位报考,只可报考一个岗位;填写报名信息时请认真核对岗位条件及相关要求,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因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被取消资格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
3.应聘人员须按《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2)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若所学专业为《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旧专业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应聘人员在报名填写专业时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如实填写。除《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代码为2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门类”所含“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代码为4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所含“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若报考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三)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在龙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应聘人员自行登录职得招聘网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与本人身份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等环节的凭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七、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形式: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时间为90分钟。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1)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关知识和能力。(2)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教师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法律规定的教育基本制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和受教育者的权利、义务等以及对法律规定教师的权利、义务和有关教师管理等内容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3.根据按岗设考的原则,岗位笔试试卷分A卷、B卷,报考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心理、科学的应聘人员使用A卷,报考体育的应聘人员使用B卷。
4.符合政策性加分情况: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有关规定,对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自服务期满之日起三年内(即2021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报考本次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应聘人员凭由广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报考,报名时在报名系统中填写加分政策项目,并在招聘单位进行加分资格审核时提交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凡未在报名系统中填写加分事项或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进行加分资格审核的,不予加分。
(二)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总成绩(即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龙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汕头市龙湖区教育局人事股申请查分。每名应聘人员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三)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面试
资格复审及面试相关事项届时于龙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1.入围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2.资格复审。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入围面试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汕头市龙湖区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在报名系统中双面打印,并在“报名人员承诺”处签名);
(2)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相符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属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5)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对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2024年应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并承诺于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6)对笔试成绩符合政策性加分(符合“三支一扶”加分条件)的人员,需提供《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7)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复审的,须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所有证件(除证明材料)原件审核后现场退还;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方式:采用线下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说课+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5分钟。主要考核面试人员的教学基本功和基本素质。
由面试人员根据指定内容在没有任何参考资料的情况下独立说课和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面试人员的仪表仪态、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普通话情况、专业知识及运用教育学、心理学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5.面试纪律:面试人员不得带通讯工具、教学资料、参考资料及教具教辅材料进入考场;面试人员进入面试室时,不得自报姓名及相关情况,不得有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否则,取消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
6.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向面试人员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依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如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如笔试总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排名。考试综合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公布。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龙湖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由体检人员自行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办法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2024年应届毕业生考察阶段应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准予毕业和取得学位资格的证明。未按公告规定时限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不予聘用。
九、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龙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报考同一岗位的拟聘用人员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学校,并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汕头市龙湖区教育局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公告由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十二、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联系部门:汕头市龙湖区教育局 0754-88831114
监督部门:汕头市龙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4-88483379
咨询时间:2024年7月1日至7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54-86730033、86730055;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longhu.gov.cn/
职得招聘网:http://www.zdzp.cn/
附件:
汕头市龙湖区教育局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