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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汕头中国共产党南澳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招聘机关聘用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09 11:08:27

中国共产党南澳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公开招聘机关聘用人员公告

 

中国共产党南澳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是南澳县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根据《南澳县县直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南机编办发〔2019〕11号)要求,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聘用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职责
 
机关聘用人员1名,从事财务及协助办公室其他工作。
 
二、招聘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会计学(A120201、B120203)专业,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七)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13日以后出生);
 
(八)无提供住宿,适合具有南澳户籍人员报考;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本次聘用人员为机关聘用人员,聘期两年,待遇标准按照《南澳县县直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南机编办发〔2019〕11号)执行。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统一考试、体检,择优聘用,统筹安排的办法进行。
 
(一)招聘发布公告
 
本招聘公告通过南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anao.gov.cn/)、南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网(http://www.nanao.gov.cn/stnarlsbj/gkmlpt/index)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3日、14日、18日、19日、20日(上午9:00-11:30,下午2:45-5:15)。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汕头市南澳县后宅镇龙地路头龙地渔村办公楼附属楼二楼201之一(汕头市欣铭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联系方式:0754-86817828;
 
4.应聘人员须提交的资料:
 
南澳县委政法委2024年公开招聘机关聘用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1)、本人1寸彩色照片2张,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党籍证明材料、无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个人);
 
5.有关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于报考截止日前(即2024年9月20日)取得相应毕业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
 
(2)招聘岗位中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2)设置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
 
若所学专业为《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旧专业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南澳县委政法委同意后报考。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以相近专业报考。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某岗位设置为“企业管理(限: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则此专业中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应聘人员方可报考,财务管理、市场营销方向的不可报考。
 
除《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三)资格审核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及要求,在接受报名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后,现场反馈审核结果,并将报名材料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
 
(四)招考方式
 
考试方式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在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报考人员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代领的,须提供应聘人员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回执》在要求的时间内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和材料,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知识水平,综合知识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法规等有关基本知识。具体时间安排、考试地点及有关事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南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须知等有关事项在南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并通知考生。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笔试成绩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如有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并通知考生。
 
面试方式与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根据岗位要求,测试应聘人员的分析能力和综合素质,包括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时间约为15分钟。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在本面试时段结束时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依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先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另组织一场考试确定名次。
 
(四)体检和考察
 
对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依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的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合格和入围体检人选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南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费用等有关事项将另行通知。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对报考资料进行复核。
 
(五)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名单在南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六)递补
 
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不配合体检、考察,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或未在我单位要求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在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期限截止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五、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考生无特殊原因的,须按照南澳县委政法委指定时间参加体检,积极配合好南澳县委政法委组织的考察,在南澳县委政法委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入职手续等,否则视为个人自动放弃。
 
(三)请应聘人员确保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以方便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招聘单位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四)本公告由南澳县委政法委解释。
 
(五)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联系部门:中国共产党南澳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电话:0754-86802585
 
监督部门:南澳县纪委监委办公室,电话:0754-86802422
 
 
 
中国共产党南澳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