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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广东汕头市濠江区企事业单位招聘硕士研究生3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12 09:35:03

汕头市濠江区企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公告

 

根据《汕头市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精神,为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和人才发展战略,为打造港城融合示范区提供人才保障,根据工作需要,2022年濠江区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3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含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硕士)。

除岗位表中对年龄有特别要求的岗位外,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招聘岗位和要求详见《汕头市濠江区企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

三、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事业单位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汕头市市属、区(县)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历年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情形的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及福利待遇

区属事业单位招聘对象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工资福利待遇、岗位聘用按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的硕士研究生符合《关于印发〈汕头市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汕人才发〔2020〕1号)、《关于印发〈汕头市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有关补助发放办法〉的通知》(汕组通〔2020〕37号)条件的,享受相应薪酬待遇、住房补助、生活补贴及培养管理政策,同时享受广东省有关人才政策。

在汕头市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中央、省直驻汕单位之间流动的,不属补助范围。

五、报名方式、时间和要求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电子邮箱详见岗位表(附件1)。应聘人员报名须提供如下材料扫描件:

1.本人填写《汕头市濠江区企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2)(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4.2022年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须提供学生证、毕业生推荐表等材料及相关承诺书;

5.公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

(三)资格初审

组织实施招聘单位负责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并通过短信或邮件方式反馈审核结果。

(四)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最多只能选择1个岗位报名。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所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均可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2. 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专业大类”的(即附件3《专业参考目录》中代码为2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专业大类”所含“学科”(即代码为4位数)或“具体专业”(即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例如,某一岗位的专业要求为“经济学(A02)”,那么该类所含的学科“理论经济学(A0201)”或具体专业“西方经济学(A020104)”等,均符合报考条件。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的,如考生所学专业为该“学科”所含“具体专业”的,均符合报考条件。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以相近专业报考的,须按要求提供相近专业佐证材料。

六、事业单位面试方式和时间

(一)面试方式

采取线下面试方式,同一岗位同一时间统一组织面试。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工作在2022年10月底前完成。组织实施招聘单位根据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和单位实际,确定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组织实施招聘单位须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对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或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齐的,或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最低合格线的设定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最低合格线为60分。

七、事业单位成绩公布

面试时段结束时,由组织实施招聘单位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面试结束次日依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按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按岗位招聘人数从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将面试合格人选、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在濠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对面试合格进入体检人员,由组织实施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书(附件4)。

八、事业单位体检

体检工作由组织实施招聘单位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不按规定参加体检的,按自动弃权处理。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九、事业单位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并在濠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考察公告。

十、事业单位拟聘人选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濠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一、事业单位聘用

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选,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十二、其他类型企业单位招聘程序和要求

其他类型企业单位自行组织实施。

十三、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应聘人员应确保提供的邮箱和联系电话准确无误并正常使用,并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应聘,未按时参加者,视为个人自动放弃。

(二)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2022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

(三)区属事业单位引进对象须签订聘用合同约定首聘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他类型企业单位按有关规定约定首聘服务年限和试用期限。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服务年限未满自行离职的承担违约责任,退回住房补助和生活补贴;经协商在汕头市内流动的,可不退回住房补助和生活补贴。

(四)递补事宜。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在直接面试合格人选中可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自愿放弃聘用的;

4.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递补期限截止至拟聘人选公示期满30日内。

(五)区属事业单位获聘人员,应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限内,积极配合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确有特殊情况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后,可推迟入职时间。

(六)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汕头市濠江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0754-87362116;

汕头市濠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4-87375501;

汕头市濠江区教育局:0754-87374617;

汕头市濠江区卫生健康局:0754-87362461;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七)招聘查询网址

濠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ojiang.gov.cn/

(八)本公告由中共汕头市濠江区委组织部、汕头市濠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汕头市濠江区企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表

附件2:汕头市濠江区企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表

附件3: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附件4:汕头市濠江区企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聘用意向协议书

中共汕头市濠江区委组织部

汕头市濠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