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第三人民医院2022年下半年招聘聘用制护理人员公告
汕头市第三人民医院是公立三级综合医院,也是“汕头市公共卫生医学中心新建项目”承接单位。该项目为1800张床位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总建筑面积34万平方米。2022年1月22日,主体结构全面封顶,预计2022年底完工,2023年整体迁入。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拟向社会招聘聘用制护理人员20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年龄计算截止2022年10月30日)
序号 |
招聘 岗位 |
招聘 人数 |
学历 (学位) |
专业 要求 |
岗位 职责 |
其他 条件 |
备注 |
1 |
临床 护士 |
10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
护理、助产 |
临床一线护理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 |
本科学士的免笔试、技能考核,直接面试 |
2 |
临床 护士 |
10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二、岗位薪酬和待遇
获聘人员按聘用制人员管理,按医院相关规定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公告的发布
招聘公告在院内公示栏及官网发布10个工作日。
四、报名方式、时间和要求
(一)报名方式:采用线下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即截止至2022年11月4日。(9:00—11:00,15:00—17:00)
地点:汕头市礐石海旁路12号汕头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行政楼406室)。
(三)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发放报名回执。
(四)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验后当场返还):
1.填写《汕头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一式一份(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相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本人毕业证及资格证书;
4.个人简历;
5.招聘岗位的其他材料。
五、应聘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须于2022年10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资格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
七、招聘方式
考试包括笔试、护理技能考核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护理专业理论知识。
2.笔试组织形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参加笔试成绩前80%比例,同时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护理技能考核人员名单。
(二)护理技能考核
1.护理技能考核内容:护理技术操作。
2.护理技能考核组织形式:进行护理技术操作考核,根据考生护理技术操作能力打分。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操作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为60分。依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技能考核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综合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及分数排名从高到低原则,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如考生数量低于以上比例则全部进入面试。
(四)面试:综合成绩入围的考生进入面试。
1.面试评委:从我院人才招聘考核小组中抽调,至少三名。
2.面试时间、地点: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没有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面试方式和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进行考评,由面试考官根据考生表现现场打分。
4.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在本面试时段结束时,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五)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综合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依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考试总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
八、体检
(一)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二)体检工作和标准: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标准为:《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三)体检时间及地点:院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拟聘人选公示
经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选,上报院长办公会、党委会审议通过,在院内公示栏、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
十、聘用
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选,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相应待遇,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一年经所在科室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
十一、本次招聘由汕头市第三人民医院组织实施,医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由医院人才招聘小组负责笔试、面试等工作。
十二、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一)联系部门和联系电话:0754-87496088(汕头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
(二)监督部门和联系电话:0754-87251689(汕头市第三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
汕头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