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南区公安机关2023年招聘33名辅警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辅警3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共33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高中(中职中技)以上文化程度。
(四)年龄一般为18周岁至35周岁(即1988年2月至2005年2月出生)。
(五)具有汕头市户籍。
(六)公安烈士和因公受伤或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官士兵,公安司法院校毕业生,在职公安民警配偶、见义勇为积极分子,或者具有驾驶特长(A、B类准驾车型驾驶证)等特殊技能的应聘人员报名时,可适当放宽年龄等条件,报名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专业资质证书。
(七)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身体健康,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病,五官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严重视听、语言障碍,无精神及心理疾病。
(八)本人和直系亲属、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政治历史清楚,没有重大问题。
(九)热爱辅警事业,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安排,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国家秘密。
(十)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正在接受调查或有涉毒史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曾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8.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3年2月27日至3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时间5天。
(二)报名地点:潮南区辉光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潮南区峡山街道洋汾林商业城金潮家私五楼)。联系电话:0754-89961836。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通过汕头市潮南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chaonan.gov.cn)或潮南人才网(http://www.cnqrc.com)搜索招聘公告,下载打印并填写《潮南区公安机关招聘辅警报名表》后(A4纸双面打印),再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大一寸照片3张(背面写名字)及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属退役士官士兵的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退役证(以上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现场查核后退还应聘者)。报名人员完成报名后,应将与报名表同版的正面免冠照片电子版(文件名设置为:姓名+报考职位)发送至电子邮箱:1628466855@qq.com。
2.填写报名申请表,填写情况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以招聘岗位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为主,内容包括时事政治、国家法律法规、公安基础知识等。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低于50分合格线的淘汰。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反应应变、形象气质、适岗程度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合格线的淘汰。
3.计算成绩: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两者相加计出总成绩(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4×10米折返跑和俯卧撑,标准由用人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确定。体能测试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不合格者直接淘汰,根据总成绩高低排列递补体能测试人员。
5.笔试、面试及体能测试的时间、地点根据工作需要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政审
体检和政审对象分别按各类职位招聘人数的总成绩排名顺序等额确定(若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体检由公安分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常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由应聘人员承担。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对体检、政审不合格者淘汰,缺额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时间根据工作需要另行通知。
五、岗前培训及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及政审合格的考生,由分局及用人单位组织为期15天的岗前培训,培训期间身体或者心理不适合担任警务辅助人员的予以退训。培训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员,在汕头市潮南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chaona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举报投诉电话:0754-87750002(潮南公安分局政工室)。
六、聘用及待遇
(一)工作分配。通过公示无异议的人员,试用期6个月,根据工作需要由分局进行统一分配,如不服从分配,视为自动放弃。
(二)合同签订。录用人员由潮南公安分局委托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代理劳动管理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
(三)薪酬待遇。聘用人员的薪酬待遇详见附件职位表。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二)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方式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招聘工作过程全体人员需戴好口罩。
八、其他
本公告相关事项由潮南公安分局负责解释。
联系单位:潮南公安分局政工室
联系电话:0754-87750002
附件:
汕头市公安局潮南分局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