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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二次广东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06 11:12:33

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欢迎广大有志青年踊跃报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招聘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辅警5名,岗位要求详见《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纪律观念较强,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三)年龄要求:18周岁至35周岁(即1988年5月1日至2006年4月30日期间出生,技术性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有部队服役经历人员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五)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身体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单侧裸眼视力4.8以上或单侧矫正视力5.0以上,身高在1.6米以上;
 
(六)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中共党员、退伍军人、有公安工作经历人员;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辅警: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5月11日,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韶关市浈江区复兴路1号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1楼报名点;
 
3.需提交资料:
 
(1)《2024年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A4纸双面打印,须张贴近期小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相片);
 
(2)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有关证件(机动车驾驶证等)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验后退回,收复印件);
 
(3)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1份(开具日期须在2024年4月1日以后)。
 
(二)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在报名现场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身高、视力、五官等进行初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三)笔试
 
时间初定于2024年5月14日(上午08:30至9:30),地点在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15楼会议室。
 
(四)体能测试
 
时间初定于2024年5月14日(上午10:00至12:00),测试项目为4×10米往返跑(≤14″4合格)、纵跳摸高(≥230cm合格),地点初定于韶关市体育馆(中山公园旁),如有特殊情况则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为合格性测试,两个测试项目有一项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
 
(五)面试
 
初定于2024年5月15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17:30),地点在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15楼会议室。
 
(六)成绩公布
 
初定于2024年5月16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17:30),在“浈江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
 
综合成绩计算=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按录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七)体检
 
初定于2024年5月17日进行,由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指定市区内一家综合性公立医院开展,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自理。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八)政治考察
 
参照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政治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公示
 
政治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在“浈江公安”微信公众号和考生微信群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录用。
 
(十)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留用。
 
本次招聘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对放弃录用或录用后因个人原因离职造成岗位空缺的,由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剂补录。
 
四、有关事项说明
 
(一)工资待遇:与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直接签订劳动合同,按相关规定购买“五险一金”和人身意外保险。试用期每月工资2500元,培训考核期(两个月)后,每月工资约3000元(含社保、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
 
(二)岗位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五年。
 
(三)工作要求: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能适应加班和上夜班,自觉遵守有关规章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合同期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劳动合同。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1-8462866(政工办公室)
 
 
 
 
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