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兴县太平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始兴县太平镇人民政府拟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专职人员、3名半专业森林消防综合救援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专职人员(4名)
一、招聘岗位及工作职责
此次公开招聘人员为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专职人员(下称专职人员),由本镇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到村(社区)任职。专职人员主要负责做好本村(社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发展党员工作、党员教育工作、党员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基础工作台帐、党群服务中心平台系统操作,以及上级组织部门、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薪酬待遇
专职人员的薪酬待遇与社会保障标准参照所在村级“两委”干部相关标准执行,由县财政统一拨付。任职期间考核合格的,享受与村级“两委”干部同等的绩效奖励。
三、招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方针政策,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责任心强,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能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三)符合《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村(社区)“两委”干部人选条件审查办法>的通知》及补充通知条件要求;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掌握电脑办公软件,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五)40周岁以下(即198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的),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中共党员、本村(社区)户籍或常住该村(社区)的报考人员;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职公务员(含试用期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历年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公务员情形的人员;
3.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7日-10月21日
(二)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需将以下资料发送至邮箱sxtpzdzb@163.com:
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扫描件,《2022年始兴县太平镇公开招聘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专职人员报名表》(附件2,自行下载,需插入彩色近照);
联系人:张扬海;咨询电话:0751-3332334
五、资格审查
太平镇组织人事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有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六、考试
本次考试由太平镇政府负责组织实施。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
疫情期间,笔试、面试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一)笔试。笔试内容为《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党内法规及公文写作等相关内容。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笔试以100分为满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1位小数点。笔试成绩将在始兴县太平镇政府一楼公示栏张贴公示。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按通知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时长为5分钟。面试以100分为满分,四舍五入保留1位小数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举止仪表及与应聘岗位相匹配性等。
(三)综合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1位小数。
七、体检、政审、公示
依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选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同分者,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政审,政审完成后统一在始兴县太平镇政府一楼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被举报经查证属实,取消招聘资格。
八、聘用和递补聘用
公示完成后,安排到村(社区)任职。任职期间如发现聘任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者不能胜任工作任务又不服从工作调整的,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综合成绩合格考生中依名次等额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政审不合格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二)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三)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四)个人放弃聘用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半专业森林消防综合救援人员(3名)
一、工作岗位职责
此次公开招聘人员为半专业森林消防综合救援人员(下称救援人员),主要承担森林火灾扑救任务;依法协助管理野外火源,协助查处野外违规用火和调查森林火灾事故原因;协助做好森林防火、抢险救灾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扑火救灾、防汛、抢险等应急救援技能训练,指导有关单位开展森林防火、应急救援技能培训;参与其它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完成招聘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薪酬待遇
待遇面议,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合格后签订壹年劳动合同,年度考核合格后根据工作需要续签劳动合同。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素质优良,作风严谨,品行端正;
(二)具有始兴县太平镇户籍或常住本镇十年及以上,初中及以上学历的男性公民,4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裸眼视力在4.8以上。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因违纪违法被立案调查尚未查清的;
2.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或被依法列为失信对象的;
4.其它原因不适合从事半专业森林消防综合救援工作的。
四、资格审查
太平镇组织人事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有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和考试成绩。
五、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7日-10月21日
2.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需将以下资料发送至邮箱sxtpzdzb@163.com:
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扫描件,《始兴县太平镇半专业森林消防综合救援人员报名表》(附件3,自行下载,需插入彩色近照);
联系人:张扬海;咨询电话:0751-33323344。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森林防火条例》、《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森林防灭火知识及森林火灾安全扑救相关知识。笔试由高到低的前15名考生为合格。退伍军人笔试成绩加5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笔试成绩将在始兴县太平镇政府一楼公示栏张贴公示。
(三)体能测试
笔试前15名进入体能测试。当不足15人时,则按实际人数参加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包括1000米长跑,30岁(含)以下应≤4′25′,31岁(含)以上应≤4′35′。引体向上,大于或等于6个。体能测试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项合格方可进入面试。体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四)面试
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面试时间6分钟。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在体能测试合格的基础上前9名依次进入面试。不足9人的,所有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均进入面试。
疫情期间,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五)体检、政审、公示
对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依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选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同分者,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自理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政审,政审完成后统一在始兴县太平镇政府一楼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被举报经查证属实,取消招聘资格。
六、聘用和递补聘用
公示期满后确定聘用的,与太平镇政府签订劳动合同。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综合成绩合格考生中依名次等额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政审不合格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二)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三)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四)个人放弃聘用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本公告由始兴县太平镇政府负责解释。
始兴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