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韶关市曲江区委员会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治和思想积极上进,坚持党的领导,具有较强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性别不限,年龄22-35周岁,本科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4、熟悉电脑操作和资料整理工作,能熟练掌握文字处理软件(如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文字录入、编排的技能。有较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行政文秘工作经验等优先。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现役军人;
4、在校学生(应届毕业生除外);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其他不宜担任办公室业务人员的情形。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报考者将《共青团韶关市曲江区委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发送至团区委邮箱tuanqujiang@163.com。
(二)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4月25日。
(三)报名咨询电话:王主任,0751-6666819。
(四)报名所需要的资料:
1、填写购买服务报名表(可网上下载或自行制作),并在报名表右上方贴上近期大1寸红底彩色正面免冠相片1张;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
(五)报名资格审查:将以上资料的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由招聘单位负责审核,报考人员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考试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方法进行。
(一)笔试以100分为满分,主要考察通用能力测试。
(二)面试以100分为满分,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举止仪表及与应聘岗位相匹配性等;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以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笔试及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参加体检和政审。
(一)体检: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岗位名额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弃权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自理。
(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或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五、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公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为1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按照资格审核和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位递补。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及工作需要,并经考核合格者可续签合同。
七、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服务方式,聘用人员工资由共青团韶关市曲江区委员会承担,列入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其待遇4万元/人·年,其中包含五险。扣除五险之后按月发放。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将工作人员纳入当地社会保险体系,根据《劳动法》规定与所招聘的专职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八、有关事项说明
(一)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合同期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劳动合同。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终止劳动合同。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本公告由共青团韶关市曲江区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