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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东韶关翁源产业科技类人才暨青年人才招聘36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02 10:21:29

广东翁源2023年产业科技类人才暨青年人才公开招聘公告

 

广东翁源位于广东省北部,韶关市东南部,是“中国三华李之乡”“中国九仙桃之乡”“中国兰花之乡”,先后被评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全国休闲农村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县内有京港澳、汕昆、韶新、武深高速公路交汇贯通,形成“三纵一横”的高速公路网络,设有11个高速出口,厦昆高铁将在翁源设置站点,已经融入粤港澳大湾区“1.5小时”经济生活圈。

 
广东翁源经济开发区内设有省级产业转移园,区内106国道和京港澳、韶新高速公路交汇贯通,是广东省的高速经济走廊。园区实行“一区多园”管理模式,现有翁源创新原料药科技产业园、华彩新材料产业园、电源电子产业园等专业园区,公共服务配套完善。园区创立以来引进企业180多家,其中规上企业59家,总投资额超800亿元。
 
为进一步加强翁源县人才队伍建设,创新人才引进机制,满足事业发展需要,助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韶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实施<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韶委人才〔2021〕1号)、《关于印发<翁源县新时代滃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翁委人才〔2022〕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经研究,翁源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产业科技类人才、青年人才3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非2024届)和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社会人员。
 
所有应聘人员须于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招聘岗位
 
岗位和其他要求详见《广东翁源2023年产业科技类人才暨青年人才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三、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管理待遇
 
(一)产业科技类人才薪酬待遇按照用人企业规定执行。
 
(二)根据《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对符合相应条件的人员,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给予相应的优惠待遇:
 
1.取得高级职称的人才或博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按照4:3:3的比例分3年共发放30万元;
 
2.取得中级职称的人才或硕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按照4:3:3的比例分3年共发放15万元;
 
3.符合有关规定的可申领“丹霞英才卡”,享受户籍办理、安居保障、子女入学(园)、社会保险、医疗、景区、公共交通、公积金、金融等方面的便捷服务。
 
(三)符合我县招商引资有关规定:对新引进、首次在我县缴纳社会保险的产业类人才,享受人才引进奖励,标准为:正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10万元,副高级职称8万元,中级职称、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万元。奖励按4:3:3的比例分3年发放,合同期未满解除劳动合同或调离我县的当年停止发放。
 
五、招聘程序
 
(一)采取线上报名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至2023年11月15日17:30,应聘人员将《广东翁源2023年产业科技类人才暨青年人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报名材料发送到应聘企业指定邮箱(详见岗位表),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报名。邮件主题注明:姓名+院校+专业+学历+岗位代码(如:张三+北京大学+汉语言文学+硕士研究生+D001),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名的,视为放弃,不再接受报名。报名成功的,工作人员将以短信、电话或微信等联系方式告知应聘人员初审结果。应聘人员根据岗位实际情况,将相关审核资料提交到应聘企业指定邮箱。
 
(二)报名所需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或扫描件)
 
1.《广东翁源2023年产业科技类人才暨青年人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可编辑电子版、A4纸打印并签署姓名后的清晰图片或扫描件各一份;
 
2.个人简历扫描件(含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电子照片1张);
 
3.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4.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和职业(职称)资格材料等与报名条件相关证书;
 
5.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报名时提供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拍照或扫描成.jpg或.pdf格式)。
 
(三)资格审核
 
已在线上报名的,由用人单位自主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符合岗位条件的,以短信、电话或微信等联系方式告知应聘者初审结果,并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实际情况,通知应聘者具体的考试时间、场次和形式。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六、考试
 
由用人单位自行安排,考试工作完成后,统一在翁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七、体检、考察和公示
 
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工作,由用人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安排。
 
八、招聘咨询
 
本公告由中共翁源县委组织部、翁源经济开发区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751—2811969(翁源县委组织部)。
 
报名咨询:0751—2872432(翁源经济开发区)。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应聘,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应聘者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翁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请各位考生理解、支持、配合。
 
附件:
 
 
 
 
中共翁源县委组织部   广东翁源经济开发区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