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下半年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欢迎广大有志青年踊跃报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招聘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辅警50名,要求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纪律观念较强,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三)年龄要求:18周岁至35周岁(即1987年12月13日至2005年12月12日期间出生,技术性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学历要求:高中及以上学历;
(五)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身体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单侧裸眼视力4.8以上或单侧矫正视力5.0以上,身高在1.68米以上;
(六)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中共党员、退伍军人、有公安工作经历人员;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辅警: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2日,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韶关市浈江区复兴路1号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1楼报名点;
3.需提交资料:
(1)《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1份(A4纸双面打印,须张贴近期小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相片);
(2)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有关证件(机动车驾驶证等)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验后退回,收复印件);
(3)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1份(开具日期须在2023年10月1日以后)。
(二)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在报名现场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身高、视力、五官等进行初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三)笔试
时间初定于2023年12月25日(上午08:30至9:30),地点在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15楼会议室。
(四)体能测试
时间初定于2023年12月25日(上午10:00至11:30),测试项目为4×10米往返跑(≤13″4合格)、纵跳摸高(≥265cm合格),地点初定于韶关市体育馆(中山公园旁),如有特殊情况则另行通知,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
(五)面试
初定于2023年12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地点在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15楼会议室。
(六)成绩公布
初定于2023年12月28日前通过“浈江公安”微信公众号和考生微信群公布。
综合成绩计算=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按录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七)体检
初定于2023年12月29日进行,由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指定市区内一家综合性公立医院开展,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自理。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八)政治考察
参照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政治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公示
政治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在“浈江公安”微信公众号和考生微信群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录用。
(十)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留用。
本次招聘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对放弃录用或录用后因个人原因离职造成岗位空缺的,由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剂补录。
四、有关事项说明
(一)工作岗位:此次招聘的辅警分配到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各部门,辅助开展公安工作。
(二)工资待遇:与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直接签订劳动合同,按相关规定购买“五险一金”和人身意外保险。试用期每月工资2500元,培训考核期(两个月)后,每月工资约3500元(含社保、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
(三)工作要求: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能适应加班和上夜班,自觉遵守有关规章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合同期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劳动合同。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1-8462866(政工办公室)
附件:
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