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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深圳光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招聘一般专干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10 10:10:24

光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1月公开招聘一般专干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光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招聘1名一般专干。现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光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1月公开招聘一般专干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报考人员需符合招录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各招录岗位对报考人员最高年龄、相关工作经历年限、取得相关职称和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有具体要求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前一天。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不满5年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和光明区专干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1月16日下午5:00。
 
2.报名资料
 
(1)《光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1月公开招聘一般专干报名表》(手签后扫描件)(附件2);
 
(2)《光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招聘一般专干信息表》(仅需提供电子表格)(附件3);
 
(3)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4)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5)学历、学位验证证明(学信网、学历网电子认证);
 
(6)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扫描件,手印加签名(附件4);
 
(7)任职回避承诺书扫描件,手印加签名(附件5);
 
(8)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填写好的报名资料(电子版和扫描件)在报名规定时间内一并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tyjrswj@szgm.gov.cn,报名材料请按顺序打包压缩,压缩包文件名为“报名岗位编号+考生姓名”(如TYJRZG202401+张三),文件压缩包大小请控制在2M以内。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投递的简历和资料均不受理。
 
报名联系电话:0755-88217317,联系人:巫小姐。
 
咨询时间:工作日9:30-11:30,14:30-17:30。
 
(二)资格初审
 
我局根据工作安排,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审核通过的,将以短信或电话等方式通知考生参加考试,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予通知。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对照自身条件自行判断与招录岗位要求是否相符。
 
2.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地址必须真实准确,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提供错误信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导致无法及时联系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后果。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形式开展,笔试、面试满分各为100分,考试总成绩=40%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待定,另行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
 
本次考试划定笔试合格线80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对象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通过笔试合格线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划定面试合格线80分。笔试、面试成绩单科低于划定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试结束后,结合考生考试总成绩,按招录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五、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上进行公布。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须自发布体检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报告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六、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我局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人选。
 
八、递补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或公示环节的考生如出现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不合格,放弃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资格,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办理入职
 
聘用人选由我局安排劳务派遣机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录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录用。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区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本次考试的资格审查主要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体检后的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考生须真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在任一环节或入职后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本公告及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五)本公告由光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光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