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2024年4月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工作需要,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编外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以上毕业人员。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2024年4月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4月22日9:00至4月25日16:00准备好报名材料,扫描下方二维码或复制以下链接至浏览器进行报名(https://dprcfw.mike-x.com/0xDIK)。
(二)报名材料
(1)《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2024年4月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电子版)(附件2);
(2)身份证、户口簿(电子版);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验证证明(电子版);
(4) 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到户籍派出所开具)(电子版);
(5)岗位需要的证书或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职称证、劳动合同、工作经验证明、社保清单、驾驶证、驾驶证违法记录(可在交管12123APP上进行查询)等(电子版)。
学历学位验证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因客观原因暂时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附件3),在资格复审环节必须提供。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环节需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电子版)。
(三)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与资格初审同步进行,请应聘人员密切留意短信通知。葵涌办事处负责本次招考资格初审工作,出现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情况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无效报名,不能进入考试阶段。资格审查只是对应聘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审查结果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的审查为准。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方式进行。
1.应聘专业技术岗、行政事务岗、工勤技能岗的,需进行笔试,笔试主要测评岗位综合能力,笔试合格线为60分。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未达1:5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2.应聘社会管理辅助岗的,须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线为60分。体能测试主要测试仰卧起坐、3000米跑共2个项目,每个项目各占50分,总成绩100分。每个测试人员须按规范动作在1分钟内完成35个仰卧起坐,方为达标。3000米跑,30岁(不含30岁)以下队员完成时间为15′30′的,则为达标。30岁以上(含30岁)队员完成时间为17′30′的,则为达标。两项中,如有其中一项不达标,则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在体能测试合格的报考人员,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体能测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未达1:5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3.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专业技术岗、行政事务岗、社会管理辅助岗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组织进行,应聘工勤技能岗的面试包含结构化面试及技能测试(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50%+技能成绩×50%),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
4.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体能测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的,由单位根据情况决定。
5.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注意查收短信及接听电话。
(五)体检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葵涌办事处可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递补。体检对象处于怀孕期或产假期内的,保留体检人选资格,产假期满后,再行办理相关手续。
(六)资格复审、考察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由葵涌办事处进行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或资格复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派遣机构签订派遣劳动合同,派遣至葵涌办事处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五险一金”。
三、其他事项
1.2024届国内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2024届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新招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且无正当理由者,不保留聘用资格。根据法律规定确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4.没有被录取的考生,笔试成绩合格的可纳入办事处后备人员库,笔试成绩一年内有效,如1年之内同类岗位出现空缺时,可简化程序,择优聘用。
5.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供准确的、确保可随时联系的电话联系方式,如因应聘人员未提供有效联系方式或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葵涌办事处负责解释。
招聘业务咨询电话:0755-89778607
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755-28339656
附件:
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