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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市坪山区选聘区妇幼保健院院长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4 10:01:50

深圳市坪山区公开选聘区妇幼保健院院长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坪山区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聘区妇幼保健院院长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深圳市坪山区妇幼保健院院长1名(管理岗六级)。具体岗位和岗位条件详见《深圳市坪山区公开选聘区妇幼保健院院长岗位表》(详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认真贯彻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自觉履行公立医院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2.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熟悉医疗卫生行业发展情况和相关政策法规,有先进的医院管理理念和实践经验,业界声誉好。
 
3.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能力,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富有改革创新精神,善于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4.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忠于职守,勤勉尽责,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
 
5.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以人为本,严于律己,廉洁从业。
 
6.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坪山区公开选聘区妇幼保健院院长岗位表》(详见附件1)等规定的资格条件。所学专业须符合岗位要求,可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4)确认。
 
7.符合任职回避制度有关规定。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情况的;
 
7.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影响任职的情形。
 
三、选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初审、综合考核、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6日(星期一)09:00至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17:00。
 
2.报名方法:网络报名,报名人员请按照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要求将相关材料电子版(纸质材料提供扫描件)压缩为一个文件发送至邮箱wangyajiu@szpsq.gov.cn。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及邮箱地址必须准确无误,并保持手机联系通畅,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二)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在审核过程中,出现报名者材料不齐、不符合选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工作人员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告知资格初审情况。
 
资格初审仅对报名者提供的信息进行初步核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岗位要求最终以资格复审为准。
 
(三)综合考核。主要测试个性特征、专业素质、领导能力等与岗位的匹配程度。分面试和面谈2个环节,按照先面试后面谈的顺序开展,面试和面谈采取百分制评分,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合格线为60分。
 
2.面谈。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面谈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谈人选。若面试成绩合格的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的5倍,则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谈。面谈主要为履职发言及现场问答等。综合考核最终成绩以面谈评价得分为准,按照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3.综合考核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综合考核合格分数线、综合考核结果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若所有考生得分均未超过综合考核分数合格线,则取消该岗位公开选聘。
 
(四)体检。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人选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五)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深圳市坪山区委组织部、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开展资格复审及实地考察工作。
 
资格复审核实考生提供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考察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同时请所在单位出具对考察对象的组织鉴定材料、廉政计生情况等材料。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考察及提供个人材料,或材料存在造假等情形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七)递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综合考核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员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是否递补由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党组审核,并报深圳市坪山区委组织部审批。
 
(八)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任手续。首个任期为三年,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时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结束,聘用人员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公开选聘实施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二)本公告“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年限的计算均以周年计,计算截至2024年4月30日。岗位年龄要求为50周岁及以下的,报名人员必须是1973年4月30日之后出生。
 
(三)招聘查询网址: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szpsq.gov.cn。
 
(四)本公告具体事宜由深圳市坪山区委组织部和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五)联系咨询电话:0755-84513046,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深圳市坪山区委组织部 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