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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深圳光明区建筑工务署招聘一般专干4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24 10:19:39

光明区建筑工务署2024年5月公开招聘一般专干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光明区建筑工务署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般专干4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
 
招聘职位详见《光明区建筑工务署2024年5月公开招聘一般专干岗位表》(附件1),职位专业要求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5)。
 
二、岗位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名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符合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不满5年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5月24日上午9:00至2024年5月30日下午6:00。
 
2.报名资料
 
(1)《光明区建筑工务署2024年5月公开招聘专干报名表》可编辑电子版、扫描件(表内手写签名并按手印,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学历、学位验证(学信网、学位网电子认证表);
 
(5)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扫描件(表内手写签名并按手印)(附件3);
 
(6)任职回避承诺书扫描件(表内手写签名并按手印)(附件4);
 
(7)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其中,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为社保明细、劳动合同等。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在符合报名条件的前提下,请报名考生登录报名网站(https://zhaopin.gmczrl.com/EaAvR),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投递的简历和资料均不受理。
 
报名联系电话:0755-88211879,联系人:姚工。
 
报名系统电话:0755-23195993,联系人:曾工。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二)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审核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光明区建筑工务署有权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资格初审通过的,于报名截止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考生参加考试,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予通知。
 
(三)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
 
3.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需提供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4.报考的最高年龄、取得相关职称或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本公告发布前一天;
 
5.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必须真实准确,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提供错误信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致无法及时联系而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拟聘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参加笔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均可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7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用。结合面试成绩高低顺次,按招录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面试成绩出现同分情况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一)笔试
 
笔试为自主命题,笔试形式、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耐心等待并保持通信畅通。
 
五、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上进行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光明区建筑工务署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光明区建筑工务署将对报考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结合工作岗位要求进行综合考察,复审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将由劳务派遣服务机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本次招聘一般专干用工性质均为劳务派遣用工,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设置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八、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及晋升按光明区有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进入面试、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公示环节的考生如出现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不合格,放弃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资格,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按面试合格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负责解释。
 
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