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公开选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教育系统专业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优化教师结构,深圳市坪山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聘教师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及要求
(一)选聘对象(需符合以下对象之一)
1.目前仍在全国中小学任教的在岗优秀教师。
2.博士研究生。
(二)选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深圳市坪山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公开选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其他条件及要求
1.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要求
报考人员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相符。考生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表》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2.年龄要求
按《岗位表》“岗位条件”中要求的年龄报考,岗位“最高年龄”要求为45周岁,报考人员必须是1978年6月14日之后出生。岗位“最高年龄”要求为50周岁,报考人员必须是1973年6月14日之后出生。
3.资格证书要求
所有考生报名时需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就高不就低,例如:高中教师资格证可报考要求初中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的岗位;小学教师资格证不可报考要求初中教师资格证、高中教师资格证的岗位)。
岗位要求最低专业技术资格的,须提供国家统一颁发或认可的相应等级证书。相关证书必须在2024年6月14日之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报名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报名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线上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6月19日9:00至7月8日17:00。
2.报名网址:https://psqxpjs.htirc.cn/。每位考生仅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3.报名材料:考生到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将下列材料按要求上传到报名系统内。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2024年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附件3);
(3)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出具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4)教师资格证书;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在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年及以上”为选聘条件的,需上传副高级聘用证明材料;
(6)获得荣誉和奖项证明,挑选最主要荣誉上传即可,原则上不超过5项,须合并为一个PDF文件;
(7)承诺书(见附件4);
(8)证明本人符合选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书面材料。
报名时需准确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将以上材料以PDF的形式上传到报名系统中。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需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选聘岗位要求不符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报考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选聘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报考及选聘资格;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线上资格初审
由区教育局对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线上资格初审。在审核过程中,出现考生材料不齐、不符合选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视为初审不合格。初审结果将在报名系统显示。
在初审合格人员中按各岗位拟聘人数3倍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入围面试人选名单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初审仅对考生如实提供的信息进行初步核对及判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后续招聘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当天考生需携带所有与报告岗位相关材料原件交工作人员审验,交复印件留存。现场复审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详见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告;
3.各岗位面试成绩合格者,依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聘人数1:1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由区教育局组织有关专家组成选聘委员会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五)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结果将以短信方式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招聘单位成立不少于2人的考察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考察人选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坪山区教育局书面申辩,坪山区教育局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其他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坪山区教育局提出异议,坪山区教育局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八)聘用
经公示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坪山区教育局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享受政策规定的相关薪酬待遇。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坪山区教育局可结合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如递补,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三、其他事项
(一)相关资格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4年6月14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此日期之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报名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
(二)拟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结束,聘用人员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三)拟聘人员办理完聘任手续后,须在坪山区教育系统服务5年(学年)以上。
(四)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五)选聘查询网址: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szpsq.gov.cn)。
(六)选聘咨询电话:0755-84622637。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公告由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