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2024年公开招聘“两新”组织党建组织员公告
为加强我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力量,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决定公开招聘“两新”组织党建组织员3名,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聘方式进行,相关招聘信息在龙岗政府在线等网站发布。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具体岗位及人数详见《龙岗区2024年公开招聘“两新”组织党建组织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准入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年龄及工作时间计算截至2024年6月30日。
(二)不受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员的报考申请: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行政)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公务员、职员、编外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现场报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青春路与飞扬路交汇处丰隆深港科技园5栋A座13楼。
2.报名时间: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25日(工作日)9:30-11:30,14:30-17:30。
3.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①《报名表》(附件2)打印签字,报名表内张贴近期1寸或2寸免冠彩照1张;
②身份证正反面;
③毕业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验证);
④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办理需3至5个工作日以上,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公安分局开具,也可在资格复审环节补交,但需提交《承诺书》<附件3>,打印签字);
⑤近期1寸或2寸免冠彩照1张;
⑥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如党员证明(提供所在党员证、流动党员活动证、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经有关党组织批准入党的入党志愿书等)、工作经验证明材料(需体现岗位要求的年限及工作内容)等。
4. 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必须真实准确,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导致无法及时联系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后果。除无犯罪记录证明可暂时以签订承诺书代替,其他材料必须齐全,否则不予报名。
5.报考人员对照自身条件自行判断与招聘职位要求是否相符。个人条件与招聘职位要求不符,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 报名期间同时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岗位条件或附件不全的审查结果不通过。初审不通过的考生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补交、修改资料重新报名,逾期视为初审不通过,初审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后续流程。
(二)笔试
1.经通过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均需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合格线由用工单位统一划定,未达到笔试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2.笔试内容:综合能力测试,由客观题及主观题组成。
(三)现场资格复审
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入围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现场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的年龄、学历、学位及政治面貌等事项。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
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需携带材料在龙岗政府在线另行公布,请考生关注。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时间、地点为准。
2.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3.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五)体检
1.确认人选
根据总成绩分数,从达到总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中由高到低,按照招聘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对象;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确定体检对象。
入围面试但未进入体检的人员,由用工单位将相关人员信息纳入信息库,成绩1年内有效。在非集中招考期间,“两新”组织党建组织员岗位有员额空缺且急需用人时,可按照总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由高到低的顺序,由用工单位研究后,直接确定为体检对象。
2.组织体检
由劳务派遣机构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背景调查
由用工单位委托专门机构对通过体检的考生进行背景调查。重点考察拟聘用人选思想政治情况、既往工作表现、廉洁自律情况等。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审查政治表现,存在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道德品行不佳、严重失信等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如发现拟聘人员不符合用人需求的,将视情况依次递补。
(八)聘用
符合招聘要求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要求,由用工单位指定的劳务派遣机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缴纳“五险一金”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须服从分配,根据法律规定确定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聘用岗位资格条件的,按照法律规定程序解除聘任关系。
五、其他
(一)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根据《龙岗区“两新”组织党建组织员管理制度(试行)》规定,设初级、中级、高级3个业务等级35个档次,逐级逐档晋升。
(二)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具体请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
(三)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选用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四)本次招聘工作相关公告事宜将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公布,请各位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公告一旦在以上平台挂出视为通知已传达,逾期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职位的最终人选由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社会工作部研究决定,如无合适人选,则取消该职位招聘。
(六)现场报名咨询电话:0755-28949217。咨询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社会工作部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