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委党校2022年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深人社发〔2018〕32号)及《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9〕9号)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工作需要,拟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4名,具体岗位参见《中共深圳市委党校2022年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符合《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3.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4.符合选聘公告及《岗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关要求
1.学历、学位方面
本次选聘要求报考者于2022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
2.所学专业方面
(1)报考者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具体参考《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3.报考年龄
报考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1年7月31日之后出生。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接受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有不符合聘任要求的其他情况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25日至7月31日。
2.报名方式: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邮件至laox@szps.gov.cn,邮件标题命名方式为“报名岗位名称+本人姓名”。联系电话:82768921,82768877,联系人:劳老师、何老师。
不接受现场报名。
3.报名资料:
(1)《深圳市事业单位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中共深圳市委党校网站www.szps.gov.cn下载)(附件2);
(2)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
(3)博士毕业论文或学术论文、著作代表作等共5份(含代表作的知网检索证明);
以上材料均提供本人签名的电子版或者扫描件,打包压缩件后发送到指定邮箱(文件名为“选聘岗位+姓名+手机号”)。
(二)资格初审
我校对报名人员按照专业学历背景及相关性、学术业绩与选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方面进行资格初审,并按照1:3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的,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如无合适人选,则取消相应拟聘岗位。我校将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未进入面试的,不另行通知。
三、面试
1.方式:试讲。
2.内容:本专业理论实践及研究成果。考生可自选题目,每人试讲20分钟。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及面试相关事项,我校将于面试前一周通过电话的方式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到底的顺序,以拟聘岗位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结果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我校网站(www.szps.gov.cn)上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7日。
获得体检资格的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我校按规定对其进行资格复审、考察。考核内容为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相关情况,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考察不合格的,由我校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考察及提供个人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我校网站(www.szps.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查异议不实或者异议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经公示,被投诉查实不能聘用的,取消选聘资格。
七、有关说明
(一)选聘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聘资格,并由其个人承担所有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参加考试所需的食宿、差旅等费用均由考生自理。
(三)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四)本公共未尽事宜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深人社规〔2019〕9号)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附件:
1.中共深圳市委党校2022年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3.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大类、学科参考目录).xls
中共深圳市委党校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