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2022年9月公开招聘副园长、教研员及财务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推动罗湖区公办幼儿园高质量发展,持续加强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扩充公办幼儿园工作人员,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副园长、教研员和财务工作人员共18名,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制聘用人员,具体岗位见招聘对象及职位,工作单位为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下属公办幼儿园。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职位
(一)副园长岗位要求
1.拟聘人数:教学副园长2名、后勤副园长2名;
2.学历学位: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学前教育、教育类、心理学类等相关专业;
4.证书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园长资格证及健康证;
5.年龄: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可放宽年龄限制);
6.与岗位有关的其他条件:从事学前教育工作6年及以上,且有2年及以上幼儿园主任/教研员及以上岗位工作经验或者3年及以上公办幼儿园年级组长岗位工作经验。
(二)教研员岗位要求
1.拟聘人数:10名;
2.学历学位: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专业:学前教育、教育类等相关专业;
4.证书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及健康证;
5.年龄: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可放宽至45周岁)。
(三)财务岗位要求
1.拟聘人数:4名;
2.学历学位: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财务及会计等相关专业;
4.证书要求: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初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需备注年份及省份);
5.与岗位有关的其他条件: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放宽至45周岁),具有财务、会计、审计工作经验,且目前仍在岗;
具有2年及以上深圳市内国库支付中心主管会计、事业单位核算会计、机关事业单位报账会计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招聘岗位要求
(一)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岗位要求所规定的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过党内警告或单位处分的;
3.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
4.在此前任一公开招聘过程中被招考部门认定有作弊行为或在禁考期内的(禁考期参照公务员招考的有关规定);
5.失信惩戒对象;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程序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11日18:00时止。
2.方式:采用邮件报名方式。将报名材料扫描后(按报名材料从上至下的顺序整理并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发送到邮箱:lh_jydjrsk@szlh.gov.cn(邮件名称格式:“报考岗位名称+本人姓名”)。
(二)报名材料
1.《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
2.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教师资格证(相关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2022届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填写承诺书)(附件2);
5.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
6.工作单位开具的任职经历、岗位证明等证明材料(证明须有单位名称加盖印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7.近一年社保清单;
8.业绩、获奖等其他材料(按填入报名登记表中的获得荣誉称号或获奖情况等相对应提供);
9.个人承诺书(附件2);
10.离职证明(如报名时未能提供,可延迟至体检前提交);考生身份为罗湖区在职幼儿园教职工的,需提供原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招聘证明(原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三)资格初审
罗湖区教育局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该岗位任职资格的考生确定为入围现场资格确认及面试人选。
(四)现场资格确认
入围现场资格确认的考生,根据公告中的“报名材料”要求,准备好相应的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和无犯罪记录证明,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者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本次招聘由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组织,符合应聘条件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由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统一通知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考官提问”形式,以此全面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教育技能和综合素养。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确定入围体检名单
面试录取线为80分,成绩不达录取线不予聘用。面试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招聘工作小组依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各岗位拟聘名额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如成绩相同,以专家组最后评议结果为准。
财务岗位面试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但未能入围体检的人员,列入罗湖区公办幼儿园财务人才储备库,待有财务岗位空缺时优先聘用。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所有岗位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罗湖政府在线(www.szlh.gov.cn/lhjyjdds/gkmlpt/index)公告栏处公示。
(七)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体检由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如体检结果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不予进入聘用环节。
(八)公示
经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罗湖政府在线(www.szlh.gov.cn/lhjyjdds/gkmlpt/index)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下属公办幼儿园与其签订劳动(临聘)合同,按相关文件规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四、疫情防控工作
(一)考生须提前14天每日进行健康监测,按照考生疫情防控须知(附件3)要求执行,打印并如实填写《考生健康卡及承诺书》。考试当天须生成绿色行程卡(生成流程:进入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在“国务院客户端”选择“防疫行程卡”—通过验证获取行程卡)。
(二)面试当天须持有本人身份证、绿色粤康码、绿色行程卡、考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粤康码显示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经本人签名的《考生健康卡及承诺书》并配合检测体温。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外地考生应提前了解深圳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深圳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1.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的考生;
2.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
3.正处于集中、居家隔离观察期的考生;
4.面试当天相应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的考生。
(五)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准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或面试环节考官要求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六)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如防控要求有变化,将按照疫情防控最新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薪酬待遇
(一)参照深圳市相关薪酬文件制度执行;
(二)购买五险一金;
(三)享受带薪假期。
六、其他说明
(一)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招考相关资格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2年9月2日;
(二)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可根据报名、资料审核及面试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增加或削减拟聘岗位人数;
(三)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每位考生只能选择1个岗位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五)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的复审审查结果为准;
(六)入围体检的考生如放弃体检或体检后放弃入职的,则可在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咨询方式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贝丽北路1号罗湖区教育局11楼党建人事科。
联系人:蓝老师,卢老师;
联系电话:0755-22185758,0755-2218571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九)本公告由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
2022年9月2日
附件1: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