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前海管理局2023年前海合作区党建组织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前海合作区基层党建力量,充实党建工作队伍,受前海管理局组织人事部委托,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建组织员9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 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政治素质过硬,党性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征信记录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工作积极主动;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协调能力强、文字基础好,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023年度毕业生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5.热爱党建工作,具有较好的组织策划、沟通协调、群众工作和文字综合能力,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党务知识技能;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两年及以上党务工作经历或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违反刑法,处于被调查期间以及受过刑事处罚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于被调查期间和曾受到治安拘留处罚的;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参加公务员、机关事业单位等考录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组织决议决定;
2.推动派驻单位建立健全党组织;
3.协助派驻单位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
4.做好党组织换届,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 完善党内党务公开,维护更新党统信息,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排查、接转和党费收缴,做好党内关爱帮扶,建立完善党组织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5.协助派驻单位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制定和实施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6.做好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工作,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向心力,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7.协助开展前海合作区内党群服务中心阵地建设,协助完成前海片区内党建阵地日常运营管理和服务,组织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推进党群共建;
8.做好与上级党组织的沟通联系,帮助解决派驻单位党建工作的具体问题,报送党建工作信息,落实各项任务目标,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9.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招录流程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形式,线上报名地址为:https://qhzp.zhaopin.com/,请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资料上传到系统。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27日—6月8日
(三)补充资料时间
6月9日9:00-6月12日17:00,已在正常接收报名时间内提交报名资料,但由于资料不全审核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该时间内补充材料,该阶段不接受新报考人员报名。
(四)报名资料
1.《党建组织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签字电子版;
2.身份证(或户口本)电子扫描件(身份证需提供正反面);
3.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电子扫描件;
5.党员身份证明资料(所在党组织2023年内开具的证明或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费证或其他有效证明,均须有组织公章)电子扫描件;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电子扫描件(国内学历者提供);
7.《学位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电子扫描件(如认证报告审核时间原因,可在笔面试后政治审查时提供);
8.有基层党务工作经验的提供单位证明电子扫描件(超龄者必须提供);
9.《个人征信报告》(个人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查询出具,可在笔面试后政治审查时提供);以上材料须以PDF格式在报名时段上传到报名系统,需备齐原件供资料复审时核查用。
(五)资格初审
采取线上资格初审方式,对报名人员报名资料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统一初审,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反馈信息,因资料不完整导致审查未通过的可在补充资料时间内进行资料补全。
(六)温馨提示
1.学历验证证明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进行在线验证,并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在有效期内)。
2.学位认证报告可登陆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cn/)进行认证申请。
3.具有国(境)外学历或学位人员须于报考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初审时出具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
4.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完整报名材料的,将不予受理报名,相关责任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七)笔试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组织笔试,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笔试考场规则详见准考证。
1.笔试内容:笔试考试大纲包括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党务基础知识、时政要闻等内容。笔试题型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含辅助行政职业能力以及写作能力测试。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后在线打印准考证。开放打印准考证时间将以短信形式通知到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请务必及时留意手机短信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准考证。
4.成绩公布:笔试结果暨入围面试名单在“前海先锋”“前海国际人才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
(八)面试
1.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聘动机及个性特征等。
2.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如报名人数不足比例,则全部考生进入面试,同时视情况减少招录名额。面试安排见招聘面试公告或通知。
(九)资格审查
1.确定拟聘名单。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分数,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拟聘名单。
2.资格复审。对总成绩排名前15名的拟聘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内容为:审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年龄、党员身份及党龄、学历、工作经历等基本信息。要求拟聘人员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3.政治审查。对拟聘人员进行政治审查,根据工作需要查验拟聘人选的人事档案和过往履历,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对存在违法违纪,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道德品行不佳等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根据分数高低依次递补人员名单。
(十)体检
统一安排在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进入体检人员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直到取足拟聘名额。总成绩相同的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
(十一)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深圳市前海管理局门户网站、“前海先锋”“前海国际人才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的人选。
四、待遇及管理
(一)薪酬待遇
按照《深圳市党建组织员管理办法》、《前海合作区党建组织员管理办法(试行)》薪酬标准,执行前海管理局局属企业薪酬体系,实行季度、年度双维度绩效考核模式。设初级、中级、高级3个业务等级35个档次,结合学历、工作经历等情况确定薪酬待遇。
(二)人员管理
根据考试与考察的实际情况,择优确定录用人选。入职后与深圳市前海国际人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6个月。
(三)试用期管理
经统一培训后上岗,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薪酬与试用期结束转正后薪酬待遇一致。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按照法律规定程序解除聘用关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补录机制
本次招聘的笔试、面试总成绩有效期为1年。如岗位出现缺额,可简化程序,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所填报资料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解除聘用合同。
(二)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应提供准确且可随时联系的电话联络方式,如因应聘人员未提供准确联络方式导致无法联络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报名咨询电话:0755-88981800。咨询时间:报名期间(工作日)9:30-11:30,14:30-17:30。
(五)本公告由深圳市前海管理局组织人事部、前海国际人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深圳市前海合作区党建组织员报名登记表
深圳市前海国际人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