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2023年面向全国选聘职员的公告
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是深圳市教育局直属机构,是市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我院定于2023年面向全国选聘专业技术职员1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综合教研员3名、学前教育教研员1名、政策研究人员7名(专业技术四级岗位1名、七级岗位4名、十级岗位2名)、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研究人员1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见《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2023年面向全国选聘职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
符合本公告及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三、资格条件
(一)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附件1)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资格条件
1.通过普通高等教育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2.符合对应岗位要求的年龄,其中七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要求50周岁以下(1972年6月8日以后出生),十级专业技术岗位要求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8日以后出生);
3.具备对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在聘相应级别专业技术岗位年限;
4.持有对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以及从事相关工作的经历;
5.其他岗位要求的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由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二)接受报名
(三)资格初审
根据资格初审情况,各岗位按照拟聘人数的3倍,择优确定进入下一轮考试的人选。报名人数不足拟聘人数3倍的岗位,将取消该岗位招聘名额。
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
(四)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并通知考生。
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我院在笔试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各岗位按照拟聘人数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不足拟聘人数3倍的,按实际符合要求的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总成绩合格线60分。我院在总成绩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各岗位按拟聘人数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五)成绩及进入体检名单公布
总成绩及入围体检名单将在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 (http://www.szjky.edu.cn/)公布。
(六)组织体检、考察
入围体检人员须按要求参加体检,无故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如体检结果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时,不予聘用。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经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七)拟聘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http://www.szjky.edu.cn/)公示。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按规定时间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向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申请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备案同意聘用后,招聘单位将及时通知拟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拟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在聘证明、社保缴交明细等材料原件。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1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如果拟聘人员为深圳市内在编人员,可按深圳市人员招聘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上午12:00。
(二)报名方式。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或PDF格式扫描文件以文件压缩包的形式发送到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电子邮箱(szjky@sz.edu.cn)进行报名,邮件主题按“深圳市教科院+报名岗位+本人姓名”的格式命名。
(三)报名材料。报名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2023年面向全国选聘职员报名表(附件3);
2.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2023年面向全国选聘职员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4);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4.接受普通高等教育以来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
5.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6.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书等岗位证明材料(例如副高级岗位仍然在聘的证明);
7.与岗位要求有关的业绩、荣誉等材料;
8.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9.本公告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以上1项须提供电子文档和签字后的扫描件,2项提供电子文档,3-9项提供PDF格式原件扫描文件。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四)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公告报名首日(即2023年6月8日)。
(五)招聘单位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将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参加考试。
六、其他事项
(一)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招聘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单位官方网站或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发布相关信息,请广大报考者及时关注、严格执行、理解支持。
(二)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填报信息不真实、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五)有关事项公布和相关表格下载请登录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http://www.szjky.edu.cn),请密切留意。咨询电话:0755-25911869,0755-25913302。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设立举报电话:0755-25876600,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如有未尽事宜,将以补充公告及时通知。
本公告由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
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3年6月8日
附件1: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2023年面向全国选聘职员岗位表.xls
附件3: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2023年面向全国选聘职员报名表.doc
附件4: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2023年面向全国选聘职员报名信息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