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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市宝安区委宣传部招聘事业单位艺术类专业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4 11:18:32

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宣传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艺术类专业人才公告

 

为持续提升宝安区委宣传部下属单位宝安区融媒体中心人才队伍的专业水平,区融媒体中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深圳市事业单位艺术、体育职员公开招聘工作细则》等文件规定,拟公开招聘1名艺术类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招聘对象须于2023年6月25日前通过普通高等院校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要求

考生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相符。考生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专业的方向不是专业名称,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在国(境)外院校所学专业以所获学位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名称为准。

招聘岗位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设置。考生所学专业已列入《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的,如考生所学专业为该“学科门类”所含“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

若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区委宣传部同意后报考。

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2.报考年龄要求

最高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考生必须是1982年6月25日后出生。

(四)不得报考的情形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8.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5日至2023年7月6日18:00时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在符合报名条件的前提下,请报名考生登录线上报名网站进行报名,报名网址:https://baqwxcb2023.htirc.cn/

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正反面同时上传);

(2)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认证报告;

(3)证明本人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4)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材料均提供电子版、复印件或扫描件进行上传)

3.报考咨询联系电话:0755-27780720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755-83255154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线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后续招聘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考生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资格审查期间,区委宣传部统筹组织专家组根据招聘条件、报名材料、考生的专业、工作经历等与所报考岗位要求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匹配筛选,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分两个环节:

(一)艺术作品、艺术成果评估(满分100分)。考生现场提供本人创作的视频、画册、报纸杂志、获奖作品等素材,面试考官进行现场评价并打分。

(二)才艺展演展示(满分100分)。由面试主考官对考生进行才艺展演展示提问,根据考生专业特点和报考岗位提出考题,考生可以通过语言表述或技艺展示展演进行答题。由面试考官进行现场打分。重点考察考生与工作岗位要求相关的艺术表现创作能力和专业匹配能力。

面试分两个环节进行评分,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每个环节60分以上的考生中,依两个环节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聘人数3倍确定入围笔试人选,60分以上考生不足拟聘人数3倍的,所有60分以上应聘者均进入笔试。

四、笔试

笔试委托深圳市专业考务机构组织,并承担相关考务工作。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作答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岗位需要的工作能力等素质,笔试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分数*20%+艺术作品、艺术成果评估*30%+才艺展演分数*50%”合成考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排序,根据拟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选,两人及以上如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拟聘人选。

成绩公布。总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宝安区政府在线网站上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五、体检

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由区委宣传部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六、考察及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的考生,区委宣传部在30日内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和查阅个人档案,主要审查考生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与招考公告公布的岗位条件要求相符。经区委宣传部认定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报人事主管部门备案。

七、公示

经区委宣传部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宝安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区委宣传部向区组织人事部门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我市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考生原因自招考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未办理聘用备案的,取消聘用资格。

区融媒体中心在聘用人员到单位报到1个月内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聘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其中新聘人员属初次就业且与区融媒体中心订立聘用合同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九、其他事项

1.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深人社规〔2019〕9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2.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3.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均包含本数。

4.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宣传部解释。

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宣传部

2023年6月14日

附件:

1.附件1: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宣传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艺术类专业人才岗位表.xlsx

2.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