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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大鹏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06 14:44:53

大鹏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深圳市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直属事业单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2023年8月31日以前毕业,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岗位要求详见《大鹏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
 
8.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大鹏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表》。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9月7日至9月13日(含当日)。
 
2.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大鹏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需照片);
 
(2)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验证证明复印件;
 
(4)户籍所在地及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时间不间断无犯罪记录证明;
 
(5)岗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要求有机关事业单位相关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以及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保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等)。
 
注: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附件3),但在入职前资格复审环节必须提供,否则取消录用资格;本公告所有涉及时间年限的计算截点为2023年9月5日(报考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的,即1987年9月5日之后出生)。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政务邮箱报名,请考生在报考时间段内将报名表及有关资格初审材料报送至指定政务邮箱(ggwsglfwzx@dpxq.gov.cn)。
 
(三)咨询电话及时间
 
叶女士,联系电话:0755-84209061(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审查结果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的审查为准。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由深圳市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以及考试形式另行通知。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五)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考察合格者作为拟聘人员进行公示。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是否递补录用由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另行研究决定。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用工模式和待遇
 
1.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若试用期合格,则继续聘用;若试用期不合格,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实行派遣管理,即正式录用后,与第三方机构签订劳动合同。
 
3.工资福利待遇按大鹏新区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二)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三)本公告由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2023年9月5日
 
附件:
 
 
 
3.附件3: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