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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阳江市第一中学实验学校招聘教职工126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6 13:41:56

广东省阳江市第一中学实验学校公开招聘教职工公告

 

阳江市第一中学实验学校是阳江市教育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由原阳江市实验学校转制后,更名为阳江市第一中学实验学校。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阳江市教育局开展阳江市第一中学实验学校公开招聘教职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阳江市第一中学实验学校招聘教职工126名。应聘人员可通过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平台

 

(http://www.yangjiang.gov.cn/yjrsj/gkmlpt/index)和阳江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yangjiang.gov.cn/yjjyj/gkmlpt/index)查阅具体的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人员。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市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我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8月29日9:00至9月4日16:00登录“阳江市第一中学实验学校公开招聘教职工报名系统”(https://www.sydwzk.cn/gdsyjsjyjzp2024,以下简称“招聘系统”)报名。报名事宜详见系统中的《考生报名指南》。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相关附件,准确把握有关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以上报名网址,在招聘系统填写好相关资料,填写资料必须真实、全面、准确。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名,招聘系统对报名人员部分条件进行审核。通过系统初审的报名人员是否完全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还需在后续的程序中进行审核。资格条件的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二)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在笔试考试前2天登录招聘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教师岗位主要测评学科知识;管理岗位主要测评教育类综合知识。应聘人员须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9月8日。

 

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招聘系统统一公布,应聘人员登录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三)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划定,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面试

 

1.入围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合格分数线等有关事宜将在阳江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yangjiang.gov.cn/yjjyj/gkmlpt/index)公布。

 

2.资格复审。面试前,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资格复审需提交资料:

 

(1)《报名表》(进入招聘系统下载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3)相应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相应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5)非在编人员须提供任教聘用合同及个人人事档案托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7)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应当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组织。面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要,采取试讲+答辩(或实操)、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划定,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五)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划定,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与考察

 

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并按规定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按规定进行考察。

 

八、公示与聘用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阳江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考指南(附件2),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有时间限制的岗位条件(如岗位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计算时间截止于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首日。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四)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五)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公告期间可登录招聘系统查询;报名期间并可致电咨询,咨询电话:0662-3333690。电话咨询时间为:8月29日至9月4日8:30—12:00、14:30—17:30(工作日)。

 

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六)本次招聘有关事宜将适时通过阳江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十一、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阳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阳江市教育局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