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定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关于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司法体制改革工作需要,罗定市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9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以下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6年7月29日至2004年7月29日期间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2022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2年8月15日上午9:00至2022年8月17日下午5: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考生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s://www.qgsydw.com)进行报名。
(三)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需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进行报名(可通过罗定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页面的链接进入报名系统),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资料信息并且完成网上报名。
2.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于9月1日前,自行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报考者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五)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机试和面试。考试不设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确定进入机试和面试人员。
(一)笔试
笔试定于2022年9月3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从事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应具备的政治、业务素质,满分100分。
(二)确定机试和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机试和面试人选。
进入机试、面试的人选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间、地点等事项在罗定市人民检察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机试、面试,如出现上述情况的,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机试和面试人选。
资格审核提供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和学位、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其他资格条件书面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征信记录原件。
4.《罗定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资格审核公告附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生提供);
机试、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罗定市人民检察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
(三)机试
机试具体时间地点在资格审核结束后另行通知,机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中文录入速度、正确率,满分100分。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主要测试从事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能、语言表达能力和形象举止等,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罗定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定。
五、总成绩
应考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50%+机试成绩×20%+面试成绩×30%。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罗定市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体检标准执行,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资格。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公示和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在罗定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罗定市人民检察院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初次聘用期限为三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续签聘用合同,续签期限另行规定。
九、薪酬待遇及管理
1.聘用的司法辅助人员月薪按当年有关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2.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由罗定市人民检察院统一管理。
十、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招聘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办。考生参加机试、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三)考生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考生在报名、考试期间须遵守罗定市新冠肺炎防疫要求。考生在考试前14日内须每日进行健康申报,罗定市人民检察院健康申报码:148361。具体操作:进入粤省事粤康码—健康申报—自主申报—组织机构成员健康申报—绑定列表—管理—新增绑定—输入组织机构申报码:148361(罗定市人民检察院司辅人员招录)。考生进入考场时需出具24小时核酸检测结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本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具体要求以通知为准)
(五)咨询电话:0766-3718966、3718938(罗定市人民检察院)。
罗定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29日